《倾城战记》第1部 第1集 神与人的契约 作家:桃次郎 序章   1999年,   七之月上,   恐怖大王从天而降,   致命安哥鲁摩阿大王为之复活,   前后将有马尔斯借幸福之名统治四方。   --诺查丹马斯我们的故事,从这样一个假设开始。   某天,人类突然发现:另外一个次元中,存在着克隆的人类世界,世上所有一切,那里都留有备份,两个世界之间,经由未知的时空隧道相连……   1999年7月,诺查丹马斯的预言成了笑话;然而,在那个复制品中,末日如期降临,众神之战摧毁了整个世界。   而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那个即将毁灭的世界--那个存在了神的世界。   曾经,它也叫做地球,可现在,人们称它为“四神”。   当“四神“即将彻底毁灭于末日之战中时,四位伟大的贤者出现了。   文明继承者:阴阳明镜   魔导之龙神:巴哈姆特   时空流浪者:神·圣·平   创造女神:女娲   四贤者协力建造四神台,封印了众神的力量,新世界浴火重生。   战乱终于结束,大地满目创痍,绝大部分生命都在战火中消亡,人类文明荡然无存。封印诸神的贤者们,将何去何从?   阴阳明镜矢志恢复人类文明,以导师之名,游历四方,寻找人类未来的希望。   巴哈姆特看破了神族虚假的强大,为挣脱人类信仰的控制,苦心钻研,寻求神之解放。   神·圣·平擦去时空痕迹,切断了与四神的一切联系,从何处来,回何处去,只在昆仑内陆留下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迷都”中华。   女娲力量耗尽,隐居圣母之水峰顶,期待着……神王的降生。   还有那位于黑暗极限的魔女谬斯……   躲在阴暗的角落中,炮制着一个又一个阴谋,用自己的妖孽血,制造出超能力进化新人类……   侥幸逃脱封印的魔神,也附身于人类,继续履行自己善,或恶的宿命……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块古大陆就在风雨飘摇中迎接新时代的降临。   人类,最优秀的生命,再次自恶劣的环境中崛起,由猿到人,重新进化,成为世界的主人,建立了一个个部落,一个个王国……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孔雀历119年,朱雀洲乱相渐起,辉煌了一百多年的孔雀帝国终於走入了没落的暗影,四神大陆也随即进入了烽烟四起的战国时代。神、人、超人类,命运之子们推动历史之轮,在血与火中,开创着新世界的文明。 第一章 相逢碧海间   “全舰注意!”   “全舰注意!”   “目标接近中,全体备战!”   胡克船长放下了望镜,松了口气。“戍卫百灵港口的帝国军果然被调走了,情报无误,今天必定满载而归!”   “传令下去,转为强行登陆阵形,我要在百灵广场开狂欢酒会。”   “黑胡子舰队万岁!”   “胡可舰长万岁!”   海盗们齐声欢呼。   洗劫帝国第一大港“百灵”是这群海上男儿的夙愿。往昔,在帝国第二军的压制下,这无疑是天方夜谭。区区一个三千人的小师团并不足以吓退海上豪强。他们顾忌的是以长公主之身执帝国第二军帅印的迦楼罗王(孔雀帝国皇储)春江水月--朱雀洲第一高手,传说中恐怖的杀人魔王!   得知春江水月率军戍边后,海盗们早就把不设防的百灵城当成了囊中之物。   百灵方面也发现了黑胡子舰队,仓促之间无暇备战,只好匆匆拉起海闸关闭港口,不但是海盗船,连原本泊在附近等待进港的商船也被关在港外。大难来时各自飞,百灵城不能提供保护,商船只好四散逃命,百灵港口乱作一团。   难怪孔雀王朝国势日衰。太平日子过久了,无论军民,都已经忘记了战争的滋味。当战争不可避免的落到头上时,只能拿惊慌失措代替奋起抵抗。   “没有春江水月的百灵城竟如此不堪一击!”身为敌人的胡克也不禁为之一叹。“全队听令,炮轰百灵港!”遗憾归遗憾,胡克还是毫不犹豫的下达了炮击命令。   五艘炮舰一字排开,炮火轰鸣中,海闸不堪重负,终于倾倒。   炮的目标是海闸而非商船,但战场混乱误伤难免,不少商船也中了,流弹渐渐沉没。海面上一片狼籍,哭喊声此起彼伏。   “停止炮击。”胡克不愿伤及无辜。“海闸已开,强行登陆!”五艘战舰排成一字长蛇阵驶进港口。   百灵城守是文人出身,谈起安邦治国头头是道,当真打起仗来就慌了神儿。身为一城之主,他当然要率领守军出城迎敌。胡克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底细,知道此战定可不战而胜。下令暂停进攻,命副官北条龙之介代表黑胡子舰队进城谈判。   许下不伤一人的诺言后,胡克要求百灵交纳一百万枚银币。钱一收到,就会立刻下令退军。这笔交易对百灵来讲算得上划算。百万银币不是小数目,但总比城破人亡来的划算。百灵是沿海重镇,富的流油,这笔钱还出的起。   英俊的北条龙之介是个的狠角色,知道城守害怕上当,不敢轻易许诺,便撂下句狠话:   “今日之势,孰强孰弱,大人心中明了。海上的汉子敢杀敢抢不敢食言自肥,是战是和阁下一言可决!一个时辰后若不开城投降,我军必将血洗百灵城!”说罢不顾而去。   黑胡子舰队盗亦有道,趁着与百灵方面僵持的空闲,派出水手把误伤落水的商旅救起医治,许之城破后赠以金银略表歉意。商人们捡回性命就谢天谢地了,那还敢有半句怨言,私下里倒还觉得这群海盗颇有侠义之风。   控制住局面后,胡克走上甲板巡视战况。一切都很正常,只有左舷处聚了一堆水手,似乎在争吵什么,嗓音越来越大,甚至有动手的迹象。胡克平生最恨手下私斗,见此情景心头火起,掏出火铳对空鸣枪。   枪声吓坏了争吵的水手们,惊惧的回头,才发现船长铁青着脸站在身后,手中火铳兀自冒着青烟。大家都吓呆了,心中叫苦,“老天!下一枪说不定就在自己脸上开朵花。”   胡克当然不会射杀自己兄弟,刚想询问原由,竟意外的发现最倚重的副官龙之介也在其中。   强压下的怒火猛地又窜了上来,抬手一拳打在他脸上。胡克神力过人,一拳打出,龙之介鼻血飞溅。那小子也是条汉子,毫不拖泥带水,爬起来吐了一口血水,二话不说上前一步站回原处。   “龙之介,为了什么!”   “报告舰长,女人!”   胡克气消了一半。这群兄弟他很了解,干海盗这行都是迫不得已,人人都有一肚子冤屈,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行当虽不光彩,却个个都是血性汉子。风里来,雨里去,死里求生什么都能忍,就是见不得漂亮姑娘。只有占有美女,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还是个人。黑胡子舰队的海员大部分来自白虎洲,譬如胡克,还有一些来自其他岛国,都是战乱连年的国度。来到朱雀,当了海盗,身为流寇,自然无法支配金钱、地位。想要女人,也只能在上岸时找妓女发泄。刚才就是救上来了个女人,见她无依无靠,就抢上了。   那女人身材娇小,身上裹着件蓝色的旧帆布斗篷,想是落水后衣服浸湿了,随便披了件水手斗篷防寒。衣服有些大,斗篷遮着脸看不清容貌,白皙修长的手中抱着个小小的油布包袱。   “抬起头来。”胡克想看看她究竟有几分姿色,能迷住十几名兄弟,连那个向来少近女色的北条龙之介也甘愿为之动武。   那女人抬起头来,用一种奇特的语言向他解释着什么。   一瞬间,胡克有种雷击般的震粟:“美得让人粉身碎骨!”这就是他当时的念头,除此之外,脑中一片空白,那双海兰色的明眸,吸走了他的三魂六魄。   “你是青龙洲人?华夏族?”   艳如玉,发如丝,海样温柔明眸中……   让他做出如此判断的,就是这首记不全的东方小诗。   女孩终于听懂了他的话,兴奋的用力点头。   “姑娘芳名?”胡克用昆仑礼仪问她。   女孩儿眉头微蹙,小巧的红唇蠕动了几下,终于找到了感觉:“叶……叶倾城” 似乎对自己的发音甚为满意,随即嫣然一笑。   “倾城……好个倾城绝色!何止倾城,足以倾国!”胡克赞叹道。   没有理会他的赞美,叶倾城神情古怪的望向他肩后,歪着头,满眼笑意。   胡克蓦然回头:甲板上黑压压一片,桅杆上也爬满了人--都目瞪口呆的伸着脖子,几百道目光的凝聚处,正是那个昆仑美人儿叶倾城。   “看什么,还不快回去干活!”胡克笑骂道。“叶姑娘,别怕,大叔保证他们不会欺负你。”胡克看得出,众人脸上流露出的是怜爱与倾慕,而非兽欲。“美到一定程,会令恶狼们也变成绵羊吗?”他都有点迷惑了。   “船长,百灵城来人了。”   “很好,把他接上旗舰。”接过了了望镜,胡克回头看了看叶倾城--她似乎有很多话对他讲,可惜不会帝国话,有口难言。   “叶姑娘,先去休息吧。过一会儿我再陪你聊。”   “叶倾城!”她却很不满的叫着自己的名字。   ‘叶姑娘……”   “叶、倾、城!”她更加不满,深蓝的双目中隐约有红炎闪动。   “好吧……叶倾城,快进舱去,这儿太危险。”胡克摸着鼻子苦笑。   她这才转嗔为喜,一笑而去。   “喜欢被直呼名字?真怪!”   虽是黑发却有双蓝眼……不象华夏人,不是来自昆仑吗?胡克对她充满好奇,可现在显然不是追寻谜底的时候。   为了表示诚意,胡克命全军撤兵三里,城中情况并不明了,但他坚信百灵不会以卵击石。可是,当那一叶轻舟自港中驶出时,他竟莫名其妙的心悸起来。有不详的预感。   “太紧张了。”他安慰自己。   预感不幸言中:来的不是使节,是索命的魔王。   “船长,来舰插有帝国军旗,不像议和使节……”龙之介也觉得异常。   “不过是故弄玄虚!”有人不屑一顾的说。   “不好!快开炮!”胡克突然醒悟。扔下了望镜,他冲出了指挥室。   “全队警戒!”   “校对方位!”   “全弹发射!”   “旗舰后撤!”   “肉搏战准备!”   “整备士就位!“   “逃生装置复检!”   命令一道接一道发出,霎时间,整只舰对都紧张起来。大部分人并不晓得发生了甚末,但他们从胡克脸上的表情看出了危机。   “终于……还是来了。”胡克嘴里一阵发苦,极度恐惧引起了剧烈的胃痉挛,他想呕吐。   “躲了十年,终于还得面对……今天,把一切都了结了吧!”   炮火轰鸣中,浪花飞溅,一叶扁舟却在炮火与惊涛骇浪间从容穿梭,胜似闲庭信步。   “来者何人?”   “枪炮无眼,莫要自寻死路!”   “……来者何人?哼……哈哈哈哈哈哈~~~~尔等听着!   天上银河水,濯我井中月;   春光日渐暖,碧江水尤寒!”   “春江水月!?”   所有人都心里一沉。黑胡子海盗生性彪悍,虽多耳闻迦楼罗王大名,但道听途说并不可信,听闻水月亲至,都严阵以待。   没有人比胡克更清楚春江水月的恐怖,那段十年前那段噩梦,如今已经载入了史册。孔雀历109年,雅兰斯君国皇帝雅兰斯七世身染重疾,太子胡克·雅兰斯摄政,上台后大力推行铁血政治,富国强兵增加军备。   109年11月帅雅兰斯军,对孔雀帝国宣战。胡克骁勇善战且精通兵法,与御驾亲征的女帝春江九世狭路相逢。孔雀军受挫,被困兰陵谷地。胡克太子围而不攻,*迫女帝签订城下之盟。   11月末,帝国长公主春江水月率第二军救驾,与胡克太子决战与兰陵草原。雅兰斯军惨败,全军覆没,胡克仅以身免。   春江水月制军,惟一“狠”字。军队贵精不贵多,均为悍不畏死之辈。且广征悍匪死囚入军以补不足。誓师之日,全军将士饮毒酒一杯,以壮行色。水月慷慨陈词,发誓十日之内必迎母归。曰:“国君蒙难,百姓之奇耻;生母受困,子女之大辱也!是可忍孰不可忍?誓师救驾,功成则罢,如若有失,汝等应服毒自尽以谢君恩,吾亦拔剑自刎以谢天下!毒酒‘孔雀泪',本帅先干为敬。”饮罢掷杯于地,玉碎当场。“如有不从军令者,当如此杯!”   那年,春江水月芳龄15,正是豆蔻好年华……   决战之后,水月救出女皇,坑杀战俘二十余万,史称兰陵大屠杀。   110年春,春江水月领军讨伐雅兰斯,势如破竹。王都攻防战一役,胡克太子再次败北。孔雀军占领雅兰斯王宫,战后,雅兰斯宣布亡国,胡克太子亡命海外。此役中,春江水月一人一剑杀敌逾千,造就一代魔王恶名。大战之后,春江水月由长公主变成了迦楼罗王,帅第二军驻守边防,保护着孔雀帝国万里江山。   胡克船长就是国破家亡的雅兰斯太子,十年来浪迹天涯,始终无法摆脱春江水月给他留下的梦魔。这次策划奇袭百灵港,也是内心长久压抑的愤恨、恐惧绝望等因素的自我暗示的结果。他清楚:克服恐惧的最佳方法不是逃避而是去习惯它。他知道,要想摆脱恐惧,只有再次面对春江水月,并亲手击败他。   当然,这也许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小舟在海面飞驰,渐渐追上了旗舰。   其他战船边战边退,火炮打不中水月,也不能阻止她*近,只好服从胡克的安排,迅速撤退。   转眼之间,小舟追近了,水月凌空跃起,飞向旗舰。胡克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精心的计算的一炮射出,倒像她自己撞上来般。   春江水月也没想到自己的飞行轨迹会被人掌握,身在空中不便闪避,反手拔剑,七尺红芒火焰般斩向炮弹。这些动作都在瞬间完成,众人只见红光一闪炮弹炸裂硝烟四溢,空中就不见了水月的踪影。   包括胡克在内,所有人都认为她已经命丧炮下,都松了口气,欢呼庆幸。   只有一名细心的水手发现,桅杆投在甲板上的阴影比刚才长了不少,顶部,恰是个人型。抬头望去,他大声惊叫,瞠目结舌的指向空中。   春江水月卓然立于桅杆上。白衣胜雪,银发如丝,衣袂随风而舞,飘然若仙,秀丽的脸上凝着一丝冷笑,秋水双眸睥睨全场。   正午的阳光投在身上,散成圈圈光晕,立于碧海蓝天之间的春江水月,不像传说中的杀人魔王,倒像位纯洁无暇的天使。   “一个人来送死吗?”   “胆子也未免太大了吧。”群盗叫嚣道。   “水月一人,胜过千军万马!”话音未落,她凌空飞下,阿修罗魔剑出鞘,七尺红芒闪过,数颗人头飞起。   “龙之介,其他兄弟都撤了?”面对水月的屠杀,胡克异常冷静。   “如您所愿,船长阁下。”   “你也走。”   “不!船长……”   “快走!”   “可是……”   “今天起,你就是船长。”   “……”   “为了兄弟们,活下去!”   龙之介不再坚持:“船长,我们等你回去。”   胡克点头,抽出配剑递给龙之介:“拿着,就算是委任状了。”   “会还给您的!”龙之介转身而去。   黑胡子舰队迅速撤退,海面上只剩下作为掩护的旗舰。   “无耻海寇,杀人越货,鱼肉百姓,扰乱治安,肆虐海上,今日必流尽尔等之血,以洗国耻。”水月的檄文是随着屠杀发出的,口吐一字,横尸一人。面对数百人的舍命围攻,不但毫不退让,反而占尽了主动。她步履从容出手如电,只攻不守,随心一剑,血光飞溅而起。   胡克不忍手下白白牺牲,大呼撤退,可水月的杀戮早已激的大家同仇敌忾,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水月不知是否有意避开胡克,对他的攻击一味躲闪。胡克追不上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残杀自己的手下却又无能为力。   “这种无力感,很痛苦吧!”她冷笑。   胡克目眦欲裂,理智完全被仇恨淹没,抽出佩剑疯狂攻击。   “没用的,太子殿下。十年前不行,现在你差的更远了。”水月潇洒的漫步在剑光中。   “你……”突然被拆穿了身份,胡克大惊。   “怎么?老朋友,拔剑相向是待友之道吗?当了十年海盗,你得志气也消磨干净了!”   “我要报仇!”   “为谁?这群海盗?”   “还有亡国之恨!”怒吼着,胡克挥剑上前。   “……亡国……”她脸上浮现一丝古怪的寂寥。“好吧,虽然不够资格,但还是让你死在决斗中,算是对雅兰亡灵的祭奠吧!”   面色肃然,水月横剑为礼:“孔雀第二军春江水月,接受阁下的复仇挑战!”   “春、江、水、月!雅兰斯百万冤魂复仇来了!”胡克挥剑冲上,宛如飞蛾投火。   阿修罗魔剑刺出,七尺霞光映红了胡克的脸,也照出了他极力隐藏的笑意。   很凄厉的笑意。   蓦的,速度陡然加快了数倍。“雅兰斯闪空!”   与此同时,水月也看到了胡克左手中那个黑管子。“昆仑火器?!”她暗恨自己大意:   “竟忘了胡克太子狡猾赛狐狸。”   阿修罗魔剑斩下了胡克右臂,火铳也指在她的额头上。   “水月殿下,你也有今天?”胡克得意的冷笑。   “用武器指着我的头,你还是第一人。”水月冷冷答道,看不出一丝慌张。   “也是最后一个。”胡克狞笑。此刻,他感到自己站在了人生的最高点,即使当年身为太子也没有如此满足过。   “为了所谓的仇恨,放弃了武士的尊严,把灵魂出卖给阴谋诡计……胡克,你真可悲!   ”水月冰冷的目光中看不出恐惧,有的,只是蔑视……   “去死吧,女人”一霎那间,胡克有种想哭的感觉,“该死的!被她轻视,竟如此痛苦。”胡克扣动了扳机。   龙之介没有下船,先去了船长室。   叶倾城躺在床上甜甜的睡着,大概是太累了,春江水月的屠杀并没吵醒她。   呆望着她恬静的睡容,龙之介心神激荡。想唤醒她,却喉中干涩得说不出话来。颤抖的伸出手,想抚摸她的面颊,又怕唐突了佳人。正犹豫着,倾城似有所觉,明眸开启,看到了他一脸尴尬的傻相。忍着笑意,她自床上爬起,问:“下船?”   “不……噢,是要下船了。”   “呃,我……该走了。”一觉醒来,她的朱雀语进步多了。   “等一下!”龙之介拉住了她,“快逃吧~”   倾城迷惑的望着他。   “魔王上船来了,不走就会被杀。”   她更迷惑了。   龙之介激动的解释了好一会儿才让她明白。   “船长……”   “快走,船长凶多吉少,谁也救不了他。”   “你不能,我能。”   “你?‘   “如果真的是水月殿下……会有办法的……”倾城轻声叹息。   “你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倾城无奈,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明白了?”不再理会兀自发呆的龙之介,倾城转身而去。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龙之介此刻的表情简直难以用笔墨形容,惊异、不解、迷惑……最多的还是失望……   胡克没能看到预想中血肉飞溅的场面--扣动扳机的瞬间,水月消失了。“血流过多,眼都花了吗?”他的断臂一直流血,神志也有些恍惚。   水月出现在他背后,高举魔剑,斩下。   “住手!”倾城走上了甲板。   “你是谁?能阻止我?”话虽然这么说,水月还是停下手中魔剑,好奇的打量她。   布衣麻鞋,身形瘦小,乌发齐颈随意束起。   “好美的小姑娘!”初次见面,水月对她很有好感。   “春江水月殿下?”   “正是本座,你……”   “闻名不如见面啊!”她打断了水月的问话,一脸失望之色。   “……”   “还以为是位德貌兼备才华无双的奇女子呢……想不到,却是个毫无人性的杀人魔王!”   “!”   “义父他老人家泉下有知,也会为这种女儿而倍感痛心呢。”   “……你来自昆仑?”水月不再沈默,也用昆仑语问道。   “我爹……过世了?”   “……”   “快回答我!”水月声音颤抖。   倾城没有回话,径自取下肩上的小布包,打开,取出了一幅画卷,展开。   是一副白描的水墨画:一袭宫装的美丽少女,漫步于花丛间,嘴角挂着无邪的微笑。白衣胜雪,飘然欲仙。   “这是老人家让我带给你的。”   “是我?……只有十二岁呢……十三年了,他还记的我这个女儿?”水月目光凄迷。   “义父说他……对不起你们母子。”   “对不起?母亲对不起他,他又对不起我,我对不起谁了?他们不合,为什么痛苦全让我来承担。没有爹,娘又只知有国事不知有女儿,这种日子有多痛苦,他明白吗?”水月多年的压抑瞬间爆发出来。   倾城知道此时多说无益,让她发泄一下最好。   片刻后,水月平静下来,收剑入鞘。神色淡然如常:“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了,我欠的情,既然你想救他,就饶他不死。”   胡克不知倒底发生了什么,只见水月悲愤过后已了无杀意。   “你快走吧,免得我一会儿又改变了心意。”水月冷声道。   胡克任由倾城帮他包扎伤口,举目四望苦笑道:“我不知道叶姑娘用什么方法让你大发慈悲,但我现在恐怕不得不有负你的好意了。”   “自寻死路!?”   “我不想死,可也走不了。”   “大家都走不了。”倾城拉住了杀机再起的水月,“我们在海上啊!”   水月一呆,这才发现船已经漂离百灵港,不知身在何处。   三个人面面相觑,一筹莫展。   “也许有商船经过……”水月喃喃自语。踏水无痕她没问题,但踏海无痕就是笑话了。海无穷尽而人力有限,强如水月也不例外。   “不可能,海盗入境,商船渔船早就都躲起来了”胡克摇头道。   “你的海盗手下呢?”   “都被你吓跑了。”胡克笑道。   “真没用。”水月一脸鄙夷。   “百灵的守军也没来救您的大驾呀!”胡克反击道。   水月一愣,为之语塞。   “不要吵!”倾城神色凝重的说,“如今之际,只有靠我们自己咯。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来掌握,只有同舟共济才有可能找出一条生路。”生死存亡之际,她的帝国话也异常流利了。   “叶姑娘言之有理,甚合我意。”胡克欣然称道。   “本座耻与海盗为伍。”水月拒绝化敌为友。   “堂堂帝国将军如此不明事理,实在令人惊叹。”胡克忍不住讽刺道。   “杀了你,我一样可以脱困!”水月仗剑而起。   倾城:“不要……”   水月“闪开!”   这时,倾城做出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她抬手一掌,重重打在水月脸上。   清脆的响声把胡克惊呆了。   “打我?你!”水月从来没被人打过--爹娘都没有。   “你这么糊涂,不该打么?”   “糊涂?你敢骂我糊涂!?”   “你不服气吗?我答应你爹照顾你,保护你,当然也可以管教你……”   “我爹糊涂了么,让你这小女人照顾我?你武功很高么?我要你来保护?”水月咬牙切齿的瞪着倾城,恨不得咬她几口。   “你给我听着!”倾城也愤怒了,海兰的双眸渐渐变红。“首先,这是你爹的遗命,你以为我想管你吗;另外,我不会武功,但武功现在不能救你的命;最后,我叶倾城虽比你小几岁,却绝对不是小女人--我是不折不扣的大男人!”   胡克:“不会吧……”   水月:“骗人……”   “啊?不信!那好,我就证明给你们看!”   “不要!天哪~男人干吗长的比女人还女人。”   ‘喂!你妒忌我,老丑女?”   “啊~~你这人妖,我要杀了你~~”   胡克摇头苦笑。一个倾城绝色的男人,一个杀人如麻的女人,再加一个落拓的独臂海盗,这艘破船可热闹了!   落日西斜,红霞满天,一艘孤独的海盗船桀傲的漂向远方未知的天地。   ※       ※       ※   “水月,水月,你怎么啦,为什么压制我?看你,像什么样子?”   “阿修罗吗?别管我。活得太累了,趁现在,让我休息一下吧……就算休假,好吗?”   “唉,好吧,反正我对那个倾城也很感兴趣。”   “呵呵,阿修罗也会对男人感兴趣,真惊人呢。”   “别乱想,我要保护你呀!不准再压制我,刚才的表现有失风度呢。”   “别埋怨了,回孔雀之前要以我水月(表)为主啊!”   “哎?你这家伙……”   “好了啦,不跟你聊了,我睡了……”   “喂~我还不想睡呀!”   “呼呼呼……”   “唔~~真讨厌!我堂堂一代魔神……为什么和只懒猪共生?遇人不淑啊!” 第二章 月下苦思乡   (孔雀119年5月末)朱雀外海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我们还在流浪。   离开百灵时,谁都没想到会漂到外海来,然而,它却偏偏发生了。都认为一定会遇到救援,可救援,到今天也没有出现的迹象。   我们拿这艘破船没办法,只好任它飘荡,这对船来讲,也该是难得的自由好时光吧!   今天天气依旧晴朗,五月真是个了旅行的好时节!可惜,大家都没有旅行的心情。胡克,闷闷不乐的只是喝酒,水月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发呆,与她说话她也不理,我呢,只好写写日记消磨时光。如此单调的日子实在没什么可记的……”   倾城叹了口气,扔下了笔。“好无聊啊~”   “咦?人妖小子,你也会无聊啊?怎么,旅行不愉快吗?”   胡克在倾城旁边坐下,出奇的没有提着酒瓶子。   “……-_-”   “呵呵~好了,老弟,我认错还不行吗?”胡克又忘了他的忌讳----人妖。   “酒鬼,怎么舍得离开了你的宝贝酒桶了?”倾城没好气儿的说。   “哈哈~酒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借酒消愁,愁既已消,何必再喝?”   “如此说来,称你为酒鬼倒小觑你了,真是失礼。”错怪了他,倾城挺不好意思的。   “不喝酒,你现在最想干点儿什么?”他随口问。   ‘哈哈,问的好!对于海盗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当然是……女--人!”胡克故意拉长腔调,暧昧的打量着他。   “女人吗,倒是有一位……”有点儿后悔问错了问题,可倾城也不甘示弱。   “哧~依我看,你比她更有女人味儿……哈哈哈哈哈~”   “……:(”倾城无话可说了。   “老弟,看你也十八九了,一定还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儿吧?”胡克一脸坏笑。   “你!你别瞧不起人!”倾城脸涨的通红。   “别难过,女孩子们一定看到你就被气跑了,那还敢投怀送抱啊!因为---你比她们更美呀!哈哈哈哈……所以,你一定还是个处男!”胡克对自己的推论充满自信。   “我、不、是!”倾城一字一句的吼道。接着,转身而去。   “这家伙……”一瞬间,胡克在他眼中发现了一种新的颜色---悲伤的银白……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化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人在舱内,倾城的思绪却飞回了遥远的昆仑……   “倾城,快准备,天一亮就要去码头了。”   “好,我还要去义父陵前拜祭一番呢。”   “唉!长老也真是不明事,让一个孩子独自出那么远的门儿……”   “族长大人,义父他老人家的遗命,我一定会完成的,这是他的心愿啊!”   “可是……朱雀实在太远了,你一个人去也太危险了。”   “放心吧,族长大人,不是有个流浪杂技团同我一路么?”   “那些人我可不放心,都是些坏家伙。”族长一脸不屑。   “呵呵~你还怕我被卖了?”   “大有可能!凭你的美貌,准是笔大价钱。”   “好了啦,时候不早,我要去了。”倾城毕竟还是个大孩子,对外面的世界满了好奇与期待。这次的旅行,他可是憧憬很久呢。   人还没出远门儿,一颗心却早就飞到远方去了。飞到了已故长老倾情描绘的朱雀大陆,孔雀帝国,还有那白衣胜雪的姐姐……春江水月。   “记得去向娘娘告别。”族长叮咛道。   身为族中最年轻的大祭司,倾城当然不会忘记向族神-女娲娘娘告别。   祭奠女娲神的部落很多。在华夏族的传说中,女娲娘娘造人、补天是人类的母亲。昆仑神话中,她是除了西王母外最尊贵的女神。   倾城的最后一次祭祀是在女娲神殿里秘密举行的,只有他一个人拜祭。   明天就要走了,他最舍不得的,就是陪他长大的女娲娘娘。   倾城真的能感觉到女娲的存在,这个秘密谁也不知道。在他的眼中,女娲不仅是神;是教诲他、保护他的母亲;还是他少年的梦……   献上三牲之礼,焚香祷告……往常只是做给别人看的把戏,今天却诚心实意。   想起即将离别生于斯长于斯的这片土地,离开慈若生母的女娲娘娘,他甚至兴起了放弃旅行的念头。   冥想中,一缕熟悉而甜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乖宝宝,想什么呢?入迷了?” 迷朦中,人身蛇足的女娲现身,象是由浓雾汇聚一般,渐渐清晰起来。伟大的创造女神凤冠霞帔,美艳庄严的俏脸儿上写满怜爱。   “娘娘,我明天就要出门旅行,今天特地来向您道别……”   沈默半晌,女娲悠悠道:“是吗,我的小叶子要走了……”接着又问,“都准备好了?”   “是的,都收拾妥当了。”倾城其实很想说没有。   “……所有人中,竟然是我最后一个知道……”她语带幽怨。   “怕您费心,所以……”   “别人可以为你费心,我却不可以?也难怪,你的女娲娘娘只是个泥塑的玩偶,又能为你做什么?”。   “不,娘娘交了我很多知识都是别人无法给与的……但是……娘娘是大家的神,不该为我个人的私事费心。”   沉默半晌,女娲缓缓说道:“如果是在众神之战前,我也会同意你的说法。那时的我,自信是天地间最大公无私的神坻。可大战之后呢?我才发现,原来神也不是万能的,也有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于人罢了。   神根本就是一种弱小的生灵,那有资格奢谈救恕万物生灵?如果现在要我选择,说句有辱神格的实话:我宁愿抛弃全族的信徒,只求换来你一人留在我身边。“幽怨与自怨自艾中,有掺杂了似有似无的缠绵悱恻。   “娘娘就像我的母亲般,娘娘舍不得我走,我也舍不得娘娘。”倾城预感到,再这样谈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今天的女娲,与往日似乎不太相同。可仔细想想,好象又一向如此,只不过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其中深蕴的意味……   “实话告诉你吧,神本来只不过是人类信仰的产物罢了,本身是没有意志的。从这点来讲,神还不远如人。因为神的一切都是信仰他的人们规定好了的,善神恶神都是如此。你相信善神行善,信仰达到一定的高度,就会成为神的意识,从而驱使他去行善,恶神也是如此。神只不过是人创造出来并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枷锁罢了。如果世人都相信不存在神,神就会因为缺少信仰的能量而消亡,这就是神的死亡!你想想看多么可笑!!明明是人创造了神,人们却偏偏认为是神创造了人;神确实是个别人的主宰。如:死神主管一个人的生死,月老管理一个人的婚姻……而人类的总体却又掌握着神的生存:因为人类掌握着信仰。”   “除此之外,神族还有一个大秘密……”   说到这儿,女娲停了下来,偷偷瞄了倾城一眼,粉颊红霞渐染。“那就是神的爱情问题。人类的信仰倾向于神神相恋,而人神相恋虽然时有发生,却构不成普遍信仰。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没有足够的信仰指挥的神,就会发生变异:善恶交替,神格升降都很正常,甚至搅得天地变异荼毒生灵……   古来人神相恋,那一桩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由此可见一斑。   久而久之,神中的一部分竟产生了意识。他们虽然还受信仰力的约束,却学会了思考。   为了得到更强的力量,他们驱使信徒强迫其他神的信仰者们改变信仰,从而引发了人间多起宗教惨剧,最终引发了亿年前的众神之战。   结局惨烈到了极点,旧人类世界几乎全灭,大部分生命只好重新进化;神界瓦解,少数没有死亡的神,因为缺乏信仰能量,只好躲起来苟延残喘:我就是一例。”   女娲面色凄苦,想是忆起了往昔悲苦苟活的日子……   “现在亿年已过,众神的信仰力渐渐恢复。经过长起进化,大部分神都有了自身意志。   必将附身于离神最近的人类转生。为了不再重蹈覆辙,只有重新划定神格,建立神族体系;只有建立一个神的王国,才能各司所职永享安宁。   我亿万年来思索不止,就是为了解决,如何在信仰之外对神加以控制,一直无甚收获,直到遇见你后才略有所得……”   “与我有关?”   “当然有关。我们相处十几年,总觉得对你特别有好感,开始时,我以为自己是孤单的太久了,你是唯一能与我相接触的生命,自然感到亲切。后来,信仰力渐渐恢复了也能间接与他人类接触了,可还是觉得你好。那时你还小,我就以为是类似母子的感情----毕竟我是看你长大的。可是,你慢慢长大了,我的感觉非但没有丝毫减退,反而越来越强烈,越来越炽热,几天不见你,就心神无主……说来奇怪,你在我身边时,我的力量特别强大,你是个人类,却让身为天神的我有一种强烈的安全感。你说怪不怪,我竟希望我的小知己来保护我呢!”说着,眉梢眼角春意流露。   虽然早已习惯了她花样百出的昵称,但倾城今次的感受却大不一样----心里有一种无名的悸动无法宣泄……   “我想……我是病了。”   “病?重不重?”听到她病了,倾城急了,关切之意溢于言外。   “小傻瓜!是相思病!病入膏肓了,怎么会不重?“女娲又羞又气,一下子扑到他怀里,蛇身紧紧的缠紧他,不知是在惩罚他不解风情,还是在舒解自己的相思之苦……   “怎么……可能……”他快被吓傻了。渐渐的,那不紧张了,那温香软玉的触感,怎不让他陶醉。倾城虽是情窦初开,对方又是自己自幼倾慕亦师亦母的梦中女神,怎能不意乱情迷?当下紧紧的抱着她。“娘娘,我不走了,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的小情郎,你别急呀,我还没说完呢。你我现在只是心灵相通,要想做真正的夫妻,自然得等我恢复本体才行。再者,我们人神两道,寿命相差太远,要想命数等齐,只有用交神之法。而我现在又不宜使用,所以……”   “娘娘,您误会了。我不是急,只是实在不想离开了。您想:我走了,可就不知何时在能见到您,一个人孤单单的在神殿里多寂寞啊!”   “小坏蛋,刚刚铁了心的要走,现在又舍不得了?傻瓜~我寂寞了那么久,又怎会在乎这一刻?”   “可是……”   “除了你义父的遗命,你还有必须走的理由。”   “?”   “你对身为神的我有如此大的影响,对其他神族,应该也有作用,出去历练一番也许会发现其中的秘密,如果我料的不错,你应该是神族统一的重要元素。”   “很快……我就会回来!”   “不,要很久,为了将来……你最好还是忘了我。”   “难道,我们只能精神相通,一生都无法真正在一起?”   “天机不可泄漏,我们有生生世世,何必在乎区区光阴……”   “我不懂……”   ‘不必懂。”女娲神秘的笑笑,“当你到了看不透,勘不破,想不通那一天,就回来找我……”   “我听你的。”倾城早就习惯听了她安排,在他眼中,女娲娘娘是万能的。   “要说再见了,不过……还有一个临别礼物。”她狡黠一笑,深情一吻,印在倾城唇上。   刹那间,天地变色,风云会际。倾城如临仙境,一下子飘到了到青天上,柔柔的白云,触手可及;接着来到了九重仙界,天女散花,嫦娥奔月;最后,他们携手飞出仙界,飞向繁星,探求永恒……   “奇怪~你进入我的记忆了…一吻方毕,女娲面红如火,把头藏到倾城怀里,久久不肯抬起。   倾城尚在意乱神迷,她又作怪了。“我又改变主意啦!”   “呃?”   ‘我不要你忘记我,永远不!”她神情坚定,似乎下了什么决心。   “一粒砂中看见一个世界,   一朵花中看见一个天空,   把无限掌握在你的手中,   把永恒掌握在瞬间。   以本尊创造女神之命,时空转移,急急如律令!”   咒语念罢,时空巨变。银白色的光芒,卷起两人在时空之隧道中飞驰……   待到繁华散尽,尘埃落定,倾城来到了一座孤峰之绝顶。举目四望,峰峦起伏,冰雪皑皑;罡风刺骨,雪似落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凌峰鸟瞰,天下之大尽收眼底。   “好高……”   “这是我亿年前修炼之所,当世最高峰----圣母之水。”   “为什么来这儿?“虽有女娲光环保护不会感到冷,但身在高处的心底自之寒是难免的。   “在这里我的力量最强,你没发现吗?”   果然,女娲神采奕奕,霞光罩体,三丈之内,飞雪不侵。蛇形的下半身,竟化为了一对修长玉腿。   “实体化了?”倾城惊讶的问。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举行仪式。”   女娲解开丝绦,脱下云裳,锺天地之秀,万物之灵气的娇躯,赤裸的,美得令人窒息的展现在倾城面前。   “群山作证,天地为媒,在这世间第一高峰----圣母之水上,创造之神女娲愿把亿万年来冰晶玉洁的身体与你共享,倾城,我的爱人,你愿意吗?”   怎会不愿意?青春年少的他立刻迷失在欲望的洪流里……   珠穆朗玛的万年坚冰融化了,被他们如火热情所感染;风儿也不再嘶鸣,为他们的结合而欢唱礼歌;雪花害羞了,化成甘霖躲在一边;百花缤纷而落,天籁绕峰而鸣,天地也为这旷古绝今的人神之恋感动了……   幸福中的两人,沈迷于彼此之中,无休止的探索着对方的秘密……   即使是神,此时,与普通女人也没有区别,女娲本能的发出尖叫声中达到了灵欲交融的最高点,颤抖的献出了一切……   倾城也不再坚持,任凭快感冲上了最高峰,直至崩溃……   再者一刹那,女娲紧紧抱住倾城,神光笼罩下念出了圣洁的咒文:   上有碧落,   下有黄泉,   宇无穷近,   宙无边缘,   以吾之名,   传汝灵光。   处女之血为媒,   行神光开顶之术,   我的爱人啊,   知识与智慧,我愿与你共享!   神光离合中,女娲累计万世的知识,智慧缓缓流入倾城脑中……   待到恢复神志,身已回到女娲神殿。虽然神像还在,但倾城知道:她留在了圣母之水峰没有回来。   集中精力用意念搜索,却只听到几句传音:“郎君,我现在暂时回不去了,你有了我的知识,尽可放心去旅行,如果哪一天有无法解脱的痛苦忧愁,记得回圣母之水峰来找我。山高路远,不便远送,祝君一帆风顺……”   “胡克那家伙真讨厌,我才不是……处男呢!”仔细想来,自己竟会为这种事斤斤计较,未免有点可笑。   “毕竟还没张大?”倾城摇头苦笑,走出船舱。   月光下,甲板上已有人捷足先登了。春江水月斜倚船舷,望月凝视。   “人间月望天上月,   天上月照海中月,   海中月映人间月,   天月海月伴水月。”即景抒情,一首打油诗脱口而出。   “糟!”诗一出口,倾城就想起了水月的暴虐。   “打她耳光那笔帐还没算,这下……”他头皮发麻。   出奇的,水月没有一怒拔剑,回头一瞥,旋即转身,低首无语。   “天月,海月,寂寞怎如水月。”水月并不精通昆仑古诗词,这一句有感而发,倒也情真意切。   “水月殿下也会寂寞?”倾城喜欢她淡淡忧郁的神情。   “我爹临去时……真的有什么遗命吗?”   “有,不过……没必要了。”   “保护我,照顾我?”   “是的。”   “我春江水月从来就不许别人保护,父母也不例外!”她骄傲的仰着脸。   “那好可惜呢。”(骄傲时也很美。)   “可惜什么?”   “可惜你没有尝过被人保护的滋味。”   “?”水月瞪大了明眸。这种对话,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心里充满了好奇。   “很好的感觉。被父母保护,会有种依赖感;被情人保护,会有种安全感;被侍从保护,会有种统治感:三种感觉都不错。”   水月一脸神往。   “听起来好像真的很不错。”   “当然了。世间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追寻着三种感觉呢。父母去世,子女痛哭怀念的就是那种无法追回的依赖感;男女婚嫁,求得就是那份彼此间的保护感;男儿在世追逐财富、权力就是为了那种高高再上的统治感。”   “不一定是男子,女子一样可以有统治感。”水月这回不同意了。“我的王府里,就有近千名奴隶~我就是他们的主人。还有我的军队,也是我的奴隶!好吧,我决定了--就要统治感!”   “哦?”   “你听着,叶倾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春江水月的第一家臣!”   “什么?家臣?我才不要!”   “你必须同意!是你答应我爹保护我,不能反悔!”   ‘你说过不要~”   “嘻嘻~听你说的那么好,我又改变主意咯。:)”   (真是自找麻烦……)倾城这才明白自己乱讲话,吹出了问题,暗自后悔不已。   “我不会武功,怎么保护你?”   “这个嘛……”水月也忘了他是只菜鸟。   “就是呀!你又不可能先教我武功,再来让我来保护你。”倾城见有转机,又开始胡言乱语。   “啊!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好,今天起我就是你师傅。”   “啊呀!不行不行,你能教我什么……”倾城一急,又说错话了。   “我能教你什么?好好看着!”水月果然大怒,拔剑而起。   “不要!”   “噢……?”(原来不是要砍我)   水月挥剑起舞。   人如玉,剑如影;   是人舞剑,亦是影伴人;   月光如水,水月如光;   剑映碧波,沧海含剑。   剑者,凶器也!剑术,杀人之技也!无论用何等华丽的辞藻,也抹煞不了这个事实。   然而,倾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杀人的凶器,杀人的伎俩,杀人的人----都如诗般美丽!!   “杀戮,也是一种美丽……”倾城为之倾倒。   一时兴起,他起身高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钬如弈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河凝清光。   绛醇朱袖两寂寞,名有弟子传芬芳。   林颖没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   剑歌相和,歌剑相合;   初是歌和剑,末为剑和歌。   “好剑法!”倾城赞叹。   “诗更好!”水月收剑。   倾城脸红了。“不是我写的,作者是旧世界的大诗人,我只会吟诗。”   “自己不写?”   “写不好。所以……我只是流浪艺人,不是吟游诗人……”他脸更红了。   “哈哈~旧世界灭亡那么久了,那时候的诗大都失传了,你能记得,也很了不起了。再说,你懂我的剑,那死了百万年的大诗人肯定不懂,你比他强的多!对了,这诗的名字是?”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听了水月的劝慰,窘迫不翼而飞。他不知道,水月这还是第一次安慰人。   “好!这首诗就是这路剑法的灵魂,以后,就叫它‘剑舞’!”   “改成‘水月剑舞'更妙。”   “水月剑舞……果然好听多了~好徒儿,还挺聪明的。”水月回眸一笑。   倾城第一次见水月笑,笑得如此灿烂,连被强收为弟子的恼怒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竟觉得,有这么一位既漂亮又厉害的师傅也是蛮好的。   “好吧,我可以把你当成师父,不过我还是叫你水月殿下好吗?毕竟我是你爹的义子,叫你师父,岂不乱了辈份?”   “说得也是……不过,只要我喜欢还是可以叫你作徒儿!”水月蛮横的保留了一项权利。   “那……好吧。水月殿下,您什么时候开始教我那套剑法呢,我是说,水月剑舞。”   身为弟子,倾城算得上谦虚好学。“你?^_^^_^,别傻了!你呀,再过20年吧。”水月好不留情的嘲笑他,“我春江水月的剑术,岂是凡夫俗子都能耍着玩儿的?你什么基础都没有,练点儿保命的伎俩就行了。”水月不可一世的让人无法忍受。   “可是,那我怎么能保护你……”倾城对她的敷衍了事感到不满。   “怎么不能?你这种小人物,记得用身体帮我挡剑就行了。”水月懒洋洋的说。   (真是个天生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冷血动物!!)倾城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暗自咒骂。   可脸上仍带着微笑,击掌和歌,对月吟唱。   “大山和松鼠争辩;   前者叫后者“小讨厌   松鼠回答:”你无疑是很大;   但各种事物各种天气必须加在一起才能构成岁月和世界。   所以我也占有一席之地也没有什么不光彩。   假如说我没有你那么高大,你也无法同我一样矮小而灵巧。   我不否认你可以做一条漂亮的松鼠路径;   天赋有别;一切安排都明智妥当;   假如我不能背起森林,你也无法把坚果砸开。”   “呵呵,这诗还挺有趣儿的嘛。好了,你也不用借吟诗来骂我,既然收你为徒,就会教你些本领。否则,岂不坏了我春江水月的名声?”   “嘿、嘿、嘿,你们两个倒相处得不错呀!”胡克不合时宜的出场了。   这回,连倾城都觉得这个电灯泡来的不是时候。   水月当然大大不悦,冷冷丢下一句:“扫兴!”转身回舱。   “可是,我是想告诉你们看到陆地了。”胡克尴尬的摸摸鼻子,“本以为你们会很高兴呢~” 第三章 龙的天堂   三人抛锚下船后,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地形。结论很快得出:这是一片处女地,是朱雀航海家们没有标在海图上的新大陆。胡克对朱雀海域并不太熟悉,但根据一般的经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他们漂流了六七天,从航海上来讲,仍算是在朱雀海域,孔雀王朝对此地一无所知,岂不是咄咄怪事?   算是地头蛇的水月,不但无知,还傲慢的说:“孔雀那么大,这种穷乡辟壤,除非造反,我是一概不理的。”倾城就更不要提了。四处走了半天,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山清水秀,是个适合吟诗作对的好地方。   没别的法子了,首先只好解决生存问题。胡克野外求生经验甚丰,倾城自然以他马首是瞻。水月不习惯听别人指使,抛下一句:“我去找食物。”说罢扬长而去,一转眼就消失在密林中。   “看来作苦工的只有我了。”胡克苦笑,浓黑的眉毛随着紧皱的眉头夸张的拧在一起。   “怎会?还有我呀!”倾城不甘于被忽略不计。   “人妖小子也能干力气活儿?”无论如何,纤弱的倾城也不象是干重活的料子。   “别小看人!”倾城为之气结。   “好了好了,是我不对,快干活吧,一会儿天可就黑了。”胡克不想在这种时候激怒倾城。多一个帮手,总是好事儿。   可惜,胡克没想到有了倾城反倒更忙了:倾城完全是在帮倒忙!胡克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添乱子的天赋。他简直是个破坏大王!让他搬东西,他就砸了三坛朗姆酒,翻了两桶食用水;让他搭帐篷,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帆布铺在海滩上,还自以为是的说睡在海边既方便又凉快还富有诗意,真不知他有没有涨潮的概念。最后胡克没办法了,只好让他去生火。心想:“你总不至于在海边制造场火灾吧!”没想到火灾倒还不至于,求生艇却遭了殃:被他劈了当柴烧。   “省得去找柴禾了,反正我们有大船,还要小艇干吗?”他还一脸无辜的说。且不说大船早就坏了,就算完好无损,胡克也想不出一个缺只手的海盗一个女人在加一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怎么开的动至少需几十人驾驶的大战舰。   最为可气的是,当胡克累的半死总算帮他收拾残局时,倾城却抢先作起了总结发言:“今天虽然很累,但很充实--学会了很多东西呢!真高兴!胡克,想必你也有同感。“胡克嘴上不好说什么,心里却暗骂:”高兴个屁!你的快乐完全是建立在老子的痛苦之上!“ 托海神的福,最后终于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两人也都忙出了一身臭汗。整整一周没洗澡,这一出汗,身上的味道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粟。胡克看看天色还早,水月一时半会儿还会不来,就提议趁机来个露天浴。   倾城当然反对。   “我说,胡克殿下,还是忍忍吧!现在情况不明,危机四伏还是不要大意才好;即使要洗也该等水月回来,问明附近情况放心。”   “叶倾城,你总是埋怨我叫你作人妖,可我现在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男人!不就是洗个澡吗,何必婆婆***像个姑娘家?你还想等水月那三八回来?你敢在她面前赤身裸体跳艳舞,我可没那份兴致。”胡克暴跳如雷,当然也是为了报复刚才的一箭之仇。   倾城没想到他会那么生气,海兰的眸子惊疑的盯着他讷讷的道:“我倒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吧,你去,我来帮你把风。“   “你胡说什么呀,我们又不是做贼,把什么风?”   “可是……”   “可是什么!?你也一起下来!”胡克决定拖他下水,心里倒真想看看人妖的身体到底有何与众不同。当然,这个猥亵的目的不能明确的告诉倾城。   “不必了吧……”倾城还在坚持。他倒不是害羞,是真觉得两人都下了水,出了危险不好应付。   “下还是不下,是男人不是?”胡克紧紧抓住倾城的弱点。牵扯到了男人的尊严,倾城只好舍命配君子。二话不说,当下脱起衣服来。   “你看什么?”倾城怒视着呆呆看着他的裸体,一脸惊诧的胡克。   “没……没什么……”胡克自卑的缩到水里。“妈的!怎么可能?人妖小子竟是个不折不扣的猛男。气死我,那么惊人的家伙儿长在他身上,简直是暴殄天物。”   倾城自在的半躺在水中,一天的疲劳都随流水而去。胡克一个人无聊,转身对倾城道:“小子,别光躺着,我们比赛游泳吧。”   “游泳?还是算了~我……”倾城对此兴致不高。   “什么算了,快来!我还让你一只手呢。”胡克一把拉过倾城。   “哎呀,别拉……咕噜咕噜……噢,救……救命……”   “哈哈哈哈……”胡克大笑,“原来人妖小子是个旱鸭子!”   “我从小住在昆仑内陆,当然不会游泳。”倾城委屈的声辨。   “嗯,那到也是……可现在这种处境,不习水性可就难办了。”胡克说的没错,以前不会倒也无所谓,现在天天要和水打交道,不会游泳麻烦可就大了──在海边洗澡都很危险,一个浪打过来,小命儿就玩完了。   “这样吧,我来交你好了。”胡克俨然很慷慨的样子。   “那实在是太感谢了。”倾城正有此意。   “别客气!快来吧。”胡克比倾城还急: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首先,是要多喝水……”   “喝水?好,我去烧水。”   “不用了!这儿有一海的水还不够你喝吗?”等倾城明白话中含义,哪儿来得及:被胡克一把扔到海里去喝水了。   胡克悠然自得的看着倾城在海中挣扎惨叫,直到叫声渐止,他才不慌不忙的把翻着白眼儿的倾城救起,挤出肚子里的海水。等他苏醒,再次丢到海中。如此周而复始,倾城终于不再喝水了。看来,粗暴的海盗式教育法的确有效。   两人游累了,便坐在礁石上休息,享受一下被午后初夏海风爱抚的感觉。   “叶小子,有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   “请讲,不必客气。”   “你对水月殿下有何看法。?”   “水月殿下么,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呢,男人中都少有这般英雄人物。”   “仅仅如此?”   “当然不!此外。她还是个好人。”倾城肯定的说。   “恐怕是的。”胡克习惯性的苦笑着。   “胡克殿下又如何评价呢?”倾城想听听他的看法。   “我呀,整整暗恋了她十年呢!”胡克语出惊人。不过,倾城不在受惊之列。   “暗恋?想必很伤神吧。”倾城云淡风轻的回答道。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紧张,不怕我挖你的墙角吗?”胡克对他平淡的反应大感不满。自己一生最大的秘密,他竟看的可有可无,好似听故事一般。倾城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意思?   挖墙角?你太看得起我,也太轻看水月殿下了──他会把我当作轻人吗?“   “那倒也是!”胡克同意的点点头。“不过,你真的很适合她:一刚一柔,女才郎貌,天生一对儿。”   “好了,还是说说你自己吧,向来也颇失礼呢。这么久了,我们还都不太了解彼此,实在不太像是朋友。”   “好,就说我吧。”胡克一丝丝的拾起了旧日的回忆。   “说来脸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比水月大了十几岁,可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被深深迷住了。那时她还只有十四岁而已,还只是个小姑娘。那年,大概是108年吧,是秋天,我与父王应女帝春江九世邀清,赴孔雀宫廷参加宴会。那时两国关系紧张,战事不断,赴宴只是名义,实质是外交谈判。就在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水月殿下,那时,她还是水月公主。”   “想必你也晓得,水月决非是那种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丽──比如你。”胡克当然不会错过倾城这个对比的活例子。“……好吧,就算如此吧,然后呢?”倾城显然对故事颇感兴趣。   “我开始本也不甚留意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公主似乎有点儿孤僻,不太爱理人。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儿,一件似乎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但却使她给我留下了永难磨灭的印象。”   “到底发生了什么?”倾城表现出了少有的好奇心。   “她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只不过说了一番话。”说道这儿,胡克停了大约一分锺,似乎在清理思路,满眼的神往──对过去的水月的神往。   “当时恰好轮到她向我敬酒,我那时正青春年少,平日里风流惯了,一时兴起调侃她说‘ 美丽的小公主,我要用什么样的聘礼,才能把你娶回雅兰斯呢?’她冷冷的看者我,缓缓把酒倾倒在地上,说,“战争与鲜血!死神将因您的轻浮而格外眷恋雅兰斯。这杯酒本该敬您,现在,敬给雅兰斯无辜的百姓,您的罪孽将由他们的血来洗刷,不久的将来,雅兰斯将成为史书中的遗迹。’接着,她又到了一杯酒说道:‘这杯敬你,雅兰斯的罪人,你把噩梦娶回了家!'说罢一饮而尽,扬长而去。   不知是否被她吓住了,我没敢喝那杯酒。在这以后我果然经常作噩梦,那杯酒彻底击溃了我的自信。直到今日,我还经常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敢喝下那杯酒,为什么向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认输。男人,在哪儿跌倒就要在哪儿爬起来!怀着这样的信念,我发动了109年的兰陵战役,目的之一就是强迫水月公主嫁给我为妻。我要她再次当面敬酒,而我则要一饮而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预言变成了真,雅兰斯毁在她手中,我也沦为亡国奴,最终当了海盗。说来不怕你笑话,我是天性个人至上,我是太子,但国恨家仇还不如个人荣辱来的强烈。这些年来,雅兰斯的事儿,我差不多都忘了,可那杯没敢喝的酒,却始终在我心中徘徊,仿佛镶嵌在了灵魂里,时刻让我痛苦……”   “你这并不是爱,是近乎疯狂的求胜心在作祟。”倾城思索良久,终于得出了结论。   “可是,为什么对其他人我没有这种心理?”胡克不解的问道。这回,倾城思索的更久。   缓缓抬起头,他盯着胡克:海兰的眸子不在纯洁,取而代之的是诡异。   “看着我!”语气中带着莫名的威严。胡克象是被催眠般盯着他的眼。蓦地,更不可思议的事儿发生了:倾城的眸子变魔术般渐渐转红──炽热赛火,浓烈胜血,红的诡异红的张狂红的不足以用红来定义……   “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你们的眼睛……”胡克的表情活象见了鬼。叹了口气,倾城的眸子渐渐变回本色。   “这究竟是……”   “是愤怒,是极致的愤怒,它就是十年来你恐惧的原因!你对水月,不是爱慕而是在她极致的愤怒下产生的极致的恐惧──大凡感情到了极端,往往难以区分爱恨尚且如此,你把恐惧当作爱恋也不难理解。”胡克带了半晌,才讷讷的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想不到竟是如此……”   “我也有个疑问。”倾城迷惑的问,“依我看,水月殿下脾气是古怪些,课也不像是穷凶极恶的坏人啊,怎会给你如此大精神伤害,以至于数十年都不能解脱?”   沈吟良久,胡克慎重的说:“我不想妄作小人,但我得忠告你,你所熟悉的水月并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水月,至少不是唯一的水月。”   “难道有两个水月?”   “听起来有点儿匪夷所思,但也可以这样理解。你有否注意到水月的变化?”   “变化?”   “愤怒的时候。”胡克提示道。   “愤怒时……皱眉?”   “不,所有人生气都会皱眉,还有更明显的。”   “是……”灵光一闪,倾城忽地福至心灵,“是头发!”   “对!是头发!当她愤怒时,发色就会变白,这时的水月与黑头发的那个完全不同。”   “在百灵时,她的发色就是银白。那时候,她的确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我只想告诉你,以前我们所见过的,只有银发的水月。”   “…………”   两人再次陷入了沈默,各想各的心事。   “胡克殿下,你现在……还恨水月殿下吗?”都是自己的朋友,倾城打心底里希望他们能一笑泯恩仇。   “怎会不恨!如果国破家亡的是你,你会不会报仇?可是……那么久了,再深的仇恨也褪色了,我十年来得心结总算解开了,面子早就丢了现在即使喝下那杯酒也没任何意义了;况且她根本就不在乎我喝不喝,都是我自讨没趣罢了!如果我们还在百灵海上,如果我还是黑胡子舰队舰长,我一定会继续报仇,不是她春江水月死,就是我胡克亡!可现在这种环境……再谈报仇又有何用?算了罢~这些年风风雨雨经历太多,我倒真想就此归隐,这片世外桃源也许就是我胡克埋骨终老之所。”   “终老不见得,埋骨恐怕就在所难免了。”尖酸刻薄的话语俨然水月的风格,不知何时,她已经回来了,正好整以暇的注视着海中的两位裸男。   这下别说倾城,连胡克都有点儿尴尬。“参观男士沐浴,不该是水月殿下的嗜好吧?”   “我对你们的裸体没兴趣,不过本地人就另当别论了。”   “本地人?附近有居民?”倾城问。   “居民没见,不过地头龙可不少。”话音未落,轰隆隆的巨响自密林对面传来。那声音比万马奔腾还雄壮百倍,海水都被震起圈圈涟漪。   “天哪!那是什么?“胡克指着前方不远处大叫--一群巨大的史前怪兽闯进了宁静的海滩。   “恐龙!”倾城惊讶的回答。十几只庞然大物迈着整齐的步伐检阅般通过海滩,对于海面的落难兄弟理都不理。   傍晚终于来临,倾城等三人却仍在忙碌着。恐龙的突然出现,给未来又蒙上了一层阴影,能否生存下去,大家心里都没底儿。商量了半天,终于达成了几点共识:首先,不能再露天宿营 --太危险。大家都般到一个大山洞里,免得睡觉时被恐龙踩死都不知道。   其次,经过水月的考察发现:这里就是那个朱雀流传甚广的神秘岛屿──天堂岛。由于龙的存在,这个以恐怖闻名全大陆的岛屿,并没有被纪录于航海图上。   最后,为了生存,大家决定不主动与龙为敌,毕竟他们才是这儿的主人。然而,所谓的大家只包括倾城与胡克,水月则不管他们如何劝说,也要找机会尝尝龙肉的滋味。   不仅如此,她还命令倾城作她的助手,准备展开屠龙行动。倾城终于有点了解水月残酷暴虐的本质了。几天没有见血,她的杀性早已躁动不安。在船上时,她当然不能伤害同伴,只好忍着;现在上了岸,又有这么富有挑战性的对手可供发泄,她就像醉鬼遇到了美酒--当然不肯放过。所谓吃龙肉,要倾城作帮手,都不过是借口罢了。   当天夜里,水月硬拖着倾城到海边散步。倾城忙了一整天,疲惫不堪,实在提不起兴趣散步,一个劲儿的打哈欠。水月见他没精打采,心情大坏,一脚把他踢进海里凉快去。夜里海水甚凉,倾城冻得浑身发抖,一边挣扎,心中还大骂她狠毒。水月也觉得有些过火儿,忙伸手拉他。见她伸手,倾城用力一拖,把猝不及防的水月也拉下水。出奇的没有发怒,水月任他拖到水里如何虐待也不反抗。如此一来,倾城反而不敢再乱来,忙把她抱回岸上。海边风大,便拉着她回到石窟烤火,免得受了寒。   水月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柔顺的让人胆战心惊,倾城甚至怀疑她中了邪,忙问: “你没事儿吧?是不是生病了?”摇摇头,水月嫣然笑道:“没有。你还想对我作些什么吗?请随意,不要客气。”话语中强烈的暗示差点让倾城口喷鲜血。他结结巴巴的道:“不…… 不……   什么都不要。”口说不想,心里却暗喜:“看来今天有艳福罗~嗯……嘿嘿嘿~”没想到水月紧接下来说的一句话,立刻吓得他欲念全消。   “既然没有其他愿望了,从现在起,你的命就是我的了。”不理会他满脸的惊恐,水月接着说:“我这个人最公平,当我想得到一件东西时,必然先满足它的愿望,让它了无遗憾。八岁时,我想得到一只受主人虐待的鹦鹉,从它的眼神里我看出了它的愿望,于是我就杀了它的主人喂它吃。”低沈的嗓音像一只魔咒,紧紧缠绕着倾城,让他无法挣脱。   “之后不久,我就把它烤了吃掉。它死而无憾,所以味道特别的好。从那时起,我就决定:   凡是我真心喜欢,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它感到满足,即使死也没有任何遗憾。可惜,从那以后,我就没在喜欢过甚么,但现在,我发现自己想要你,所以刚才给了你许愿的机会。通过你的眼神,我知道,你想要我……可惜勇气不够,否则你将会如愿以偿。不管怎样,我付出了,就要收获。现在,你和你的命,都将属于我了。就像我在船上所说的,我,将是你的统治者!”   “她会把我也烤了吃。”倾城头皮发麻,他有点儿明白胡克的恐惧了。现在的水月─ ─白发的水月──就像是只恐怖的恶鬼,最恐怖的那种。 第四章 水月流武道   (孔雀历119年六月初)   “昨天发生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水月离开后,我独自被留在恶梦里。她说话时的口气,实在不象是开玩笑。几天来,我一直等着灾难的到来,然而,她似乎把那天晚上的事儿完全忘了,每天只是借口出去侦察,大肆屠杀恐龙,以发泄'兽欲'(或许不该用这个词,但我觉得若不如此,不足以诠释她的暴戾)。   我和胡克把岩洞分成了五个部分:三个人每人一间卧室,一间大的用来做公用客厅,最靠里的一间则是储藏室。用得到的物品,都从船上搬了下来,余下的就放在原处。几天来,我们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到了一个淡水湖,解决了饮水问题。本想到湖里痛快的洗个澡,可惜那里是鱼龙的地盘,它们似乎不太欢迎与我共浴。没办法,只好请水月把我的那份洗澡水带回来。   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没有拒绝。   说到洗澡,我有个疑问:是水月,我不知道她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她不可能在海里洗--那会被胡克发现,那家伙耳聪目明,哪怕是睡着了,也像老鼠般敏感,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那么,她一定是在那个湖里解决了!可是……那些龙……于是,我得出了两个结论:   1,水月比龙更可怕!2,我们每天都在喝她的洗澡水!!即使是美女的洗澡水恐怕也……天哪!我不敢再想了!   另外,还发生了一件事,使我们三人的关系更象是朋友了。今天早上,胡克拿出海图,要以航海家的名义为这座岛命名,并标记海图上。本来他想仍用'天堂岛'这个俗称,但不知出于什么心态,我当时突然脱口而出说道:“雅兰斯!这个名字好……'话一出口,我自己也后悔了。心想:这次要一下子得罪两个人了!没想到,胡克没有说什么,只是发呆。水月呢,她竟说:”主意不错。但是……改成新·雅兰斯会更好!全新的,充满生机的,和平的新· 雅兰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竟然是每天大肆屠杀恐龙以发泄杀意的水月所说的话!我想,也许真的有两个水月。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   ----《倾城日记》(119。6。2)   倾城更没想到,阔别三日恶魔水月,今晚又现身了。   “小叶子,过来帮忙。”胡克手持木剑招呼倾城对练。   “晚餐后还是不要剧烈运动的好,况且我又不会武功,帮不上你的忙。”   “你这家伙!一点男子汉的自尊心都没有。”胡克训斥道。   “这和自尊心有什么关系?我是吟游诗人不是武士,再说,我又不适合练武……”   “笨蛋!难道缺了一只手的我比你更适合吗?”胡克愤怒的大吼。   “现在是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不是你老家昆仑,更不是和平的孔雀帝国!你自诩为吟游诗人,我问你,此时此地回吟几首诗有什么用?你每天吃的用的是吟诗吟来的吗?到现在为止,你到底帮了我们什么忙?我们每天都在危险与死亡中挣扎那有精力保护你!你是男人的话,就该学会保护自己!我们需要的是勇敢的男子汉,不是人妖般的吟游诗人!”   “可是……我真的帮不上忙……”倾城羞愧交加,仔细想想,自己似乎真的一无是处。   “那就努力学呀~我把你当成朋友才跟你说这些。好好想想吧!难道你想让水月那凶婆娘保护一辈子?老弟,别那么没种……”   倾城的脸色突然变了,焦急的打着手势,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怎么?你这是什么表情?想哭给我看?”胡克不解的问。   “海盗头子,打狗还得看主人,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胡克这才发现一脸怒色的水月正站在身后。   “谁是凶婆娘?不知我听错了没有。”水月阴森森的问他。   沈默过后,胡克爆发似的大声道:“我没说错!你本来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婆娘……啊!”   水月飞起左脚,把他踢翻在地,右脚毫不客气的踩下,把尚未破口的大骂扼杀于喉部。   “你算那颗葱,竟敢骂我!可是活腻了?”踩着他的脸,水月以极不公平的姿态冷冷盯着胡克。   “别这样,胡克也是在帮我嘛~”倾城想拉开她。水月回眸一笑,飞身纵起,衣袂飘舞中优雅至极的踢出一脚。倾城应声而起,连滚带爬得跌出数丈。秀美的面孔乌青一片,嘴角也渗出鲜血;两眼发直,处于半昏迷状态。   “现在,该轮到主人来教训你了,罪魁祸首!”水月冷笑着走向他。   “即使是奴才,主人也希望他能干些。春江水月的家臣,不该如此窝囊!你,丢了我的脸,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向我道歉,无能的家伙!”她拉起了倾城,一字一句恶狠狠的说。   青肿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愤懑,又有点儿悲壮。接着,相同的姿势,相同的部位--同百灵港那次完全相同的一掌,清脆的般的落在水月粉颊上。   擦了擦嘴角,水月愣愣盯着指间的血迹。   “我不是你的奴隶!从来就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是人,不是鹦鹉,你没有权力把我也烤了吃!我是很没用,但我并不欠你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对我颐指气使?自以为是的女人!   ”倾城把她的训斥与冷笑原物奉还。   “好像我还是你的师傅呢……”水月对于“资格”耿耿于怀,挨打似乎倒不太在意。   “师傅?那么师傅大人,至今为止,除了嘲笑我以外,你课曾教过我什么?”水月无话可说了。   愤怒的凝视了她几秒钟,倾城转身欲走。   “站住!”水月--银发的水月--拦住了他。“跟我来。”倾城不敢违抗,只好随她而去。   两人来到海滩上,水月停下脚步,转身忿忿的盯了他一会儿,很想痛打这不知死活的小子,让他知道触怒自己的下场。目光上下逡巡,最终也没有找到舍得下手的部位--倾城可怜兮兮的站着,实在让人不忍心伤害。“算了算了,下不为例!”水月只好放弃了惩罚,非但如此,心一软,还主动道歉了。“我是从不向人道歉的,今天,为你破例。没交你武功,是我的错。”话一出口,她又气的想哭。“混蛋!怎能向他示弱呢!?都怪嘴巴不听使唤,乱说话,气死人了!”   “其实,我……”倾城看她神色古怪,很想安慰几句。   “别说了!听着,现在起你就将得到朱雀乃至整个四神大陆最为神奇的武道。我春江水月,将会告诉你为什么才是真正的武学!”   “啊?等一下,我还没准备好呢。”   “准备什么?你可别高估了我的耐心。”水月杏目圆睁,否绝了他的发言权。   武学的本质是什么?水月自有独到的见解。   “功力的来源是什么?内力是如何产生的?怎样增长的?回答这些问题,就得了解功力的本质。其实功力就是人体内的一种能量。   既然功力的原始能量也是在人体内产生的,功力能的来源一定也是人们每天摄取的食物。通过能量的转化,外来能一部分供给自身新陈代谢,运动消耗,储存备用,还有一部分则通过另一种消化渠道转化为原始功力,以固,液,气等不同状态储存在体内,主要储存地,就是所谓的丹田。   而'另一种消化方法'就是各种内功修炼的本质:即通过各种的特定的呼吸,运动,姿势,甚至语言等外在方法,达到促使外来能转化为原始功力能的目的。进而提示人体神经,引起条件反射,使原始功力通过在各个穴道经脉中流动,最终精制为收发自如的功力。不同的练功法,就有不同的转化法精炼法,从而产生了各种优劣不等的内功心法。而当依法运功时走错了循环精炼的步骤时,就会给未经锻炼的经脉带来巨大压力,一旦超过负荷,自然就会使身体受到伤害:这就是所谓的走火入魔。功力能外发,就是所谓的内功,也就是产生能量的场源。   据此,所谓的真气循环,并不能使功力增加,相反,由于运行过程中无可避免得摩擦损耗,功力反而会减少。运功试精练功力原始能,使之实用化,纯熟化的方法,决不是功力增加的原因。虽有损耗,但练功者每天又都在摄取原始能,不断补充,因此,一般来讲功力也不会越练越少。但是,当功力收支平衡时,即全体功力运行的损耗等于外物摄取时,功力总量就不会增加了,达到一种动态平衡。这就是练武者功力练到一定程度不易再有所突破的原因所在。   要想进一步提高一般有两种方法。1。节源,还必须开流。必须增加外来能的摄取百分比,或减少行功的损耗,只有使用更有效地转化精炼方法:这就是高明的内功心法秘笈为武林中人所觊觎的缘由。2。通过外来力量或物质,直接提供高浓度的原始功力能。于是,所谓的奇花异果灵丹妙药增强功力之说,就有了理论基础;而开顶大法,转输功力等速成方法也就可以接受了。“   “……”倾城面无表情两眼发直。   “早该想到你听不懂的,真是对牛弹琴……”水月这才想起倾城对武学一窍不通。别说是他,就算是真正的武林高手,也不见得明白水月到底再说些什么。这些理论与传统武学观大相径庭,纯粹是水月独创的一套新系统,其根基来源于旧世界高度发达的文明体系。水月是绝代武学天才,无敌于朱雀十余载,岂是光凭运气?由这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武道理论就可见一斑。   “你的理论,似乎运用到了早已失传的旧世界文明。”倾城似有所悟。   “不错,想不到你还有点儿见识。”水月见他多少听懂了些,心情大好,嘴角也绽开笑容。   “难怪你的武功那么好,还真是厉害哦。”倾城心悦诚服。   “听懂了?”水月不信。   “没什么难理解的嘛~就是能量的转化与守恒。”   “你……你……也懂旧世界的知识?”水月知道自己小看他了。   “略通一二。”倾城得到了女娲的知识,对远古文明的了解甚至超过水月。   “我还有个问题。”   “说说看。”水月如临大敌,心想:“这家伙果然不同凡响,可别被他给难住了,那可真丢死人了。”长久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如此谨慎,倾城的悟性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那个……”倾城欲言又止,偷偷窥伺水月,似乎难以启齿。   “有教无类,快问吧!我一定满足你那小小的求知欲。”   “真的?可别生气哦~”   “讨厌!你这家伙,再不说,我就真的生气了!”水月被掉足了胃口,急得恨不能剖开他的肚子,看看到底藏了些什么问题。   水月暴跳如雷,倾城却出了一口气:现在的水月才是最安全的。倾城终于找到了使水月(银发)变成水月(黑发)的窍门:只要让她人性化。也就是说,只要撩拨起她的七情六欲就可以了--当然,也不能太过分,假如真的把她惹火了,反而适得其反。   “关键在于适度。”倾城得意的总结“水月变形诱导大法”,完全没注意面前那张愤怒的俏脸正不断接近。   “砰~~~~啊~~~~”一声巨响后,倾城惨叫着趴在地上,觉的至少有一打布谷鸟围着他的脑袋,大唱“春天真美丽”。   “哇!太不科学了,同样是头部互撞,为什么你一点儿事都没有?公然违反牛顿第三定律……”倾城被撞糊涂了,开始胡言乱语;水月呢,也处于“暴走”状态,用头来撞倾城本就不是正常的举措,现在居然还大吼道:“你这混蛋!当我不存在是不是?再不快说,我就让你死的很难看!”略一考虑,立刻想到一种难看的死法:“我要一口一口咬死你!”她还甚是得意,甚至有点儿佩服自己,怎么就那么聪明,想得出如此恐怖的手段。   “我只是想证实一个疑问。”倾城不想少年夭折,即便是死于樱桃小口之下。   “那就快证实吧。”   “要你同意才行。”   “好吧!无论是什么,我都不反对。”急躁得水月终于落入了倾城阴险的圈套。   一步三摆得走上前去,倾城一把抱起了水月,还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大概过足了瘾,才把她放下。水月的表情古怪的出奇,简直无法形容,只从发色的不停变化上,就知道心情复杂至极。   最后,终于还是水月(黑发)取得了胜利。“给个解释,希望你能找到令我满意的理由。”水月决定先礼后兵。   “根据你的理论,功力增强的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多吃。倘若如此,发胖就难免了,所以我要了解一下你的体重。”   “结果如何?”了解体重并不一定要用那种做法,水月却有意忽视了。   “证实了我的疑问,你的体重甚至有些偏轻。所以,你应该没有用这种方法。”   “吃的多并不一定吸收的多,这种方法不可取。”水月解释道,“既然你提出了疑问,索性就给你讲解一下我所独创的内功修炼法。”她倒是来了兴致,心想,“收个聪明弟子还真不错,好有成就感呢。”   “刚才我已经说过,提高功力的方法有两种。第二种方法可遇不可求暂不考虑,第一种方法就要看功法的优劣了。一般来讲,任何功法练到最后总会到达高原状态。因为即使功力还可以继续增加,丹田的储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增大。但我的阿修罗神功却大不相同,几乎可以使功力无限增大。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倾城想了一下,答道:“你可以改变丹田的性质?”   “有些相近,但又不完全相同。”接着又说,”为了解释阿修罗神功的本质,我还要向你说明一下我水月流武技的修炼方法。“ “等一下!只有两个人也算得上流派?”倾城再次提出无聊的问题。   “怎么不算?”水月瞪起眼睛,“水月流有我这么一个才貌双全天下无敌的大高手,又有你这么一个有貌无才,预备中的天下第二高手,难道还不能开宗立派?简直是天下第一流派!”   倾城无话可说。   于是,孔雀历119年6月3日,仅有两人的水月流宣告成立。   “水月流的武学修炼之道,可以概括为'理心'之法。何谓'理',何谓'心'?   理法:外物之规律也,心者,内心之感悟也。   理法:通过对客观世界的研究,把客观规律运用到武学修炼中。先人有云:琴、棋、书、画、星、医、相、巫都可化为武道。这些,正是理法在武学中的运用。此外,利用流泉飞瀑等自然之力练功也可将之归入理法之列。再有,月之阴晴圆缺,海之潮汐涨落,这些自然规律中都蕴含者高深的武道原理。   心法:感悟人生,探讨人性,文学、艺术、美学都可寻到武道研究的灵感。诗词歌赋,文章书画哪一样没有灵性的存在?寻找感悟美丑善恶,提高精神层次,进而提高武学修为。没有伟大的内涵,就不会有伟大的武学。感动,是修行进步的钥匙,灵感也存在与武道修炼之中。   心道理道,相辅相成。一为客观法方法,一为主观修养,两者统一才是修行之道。“水月口语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修行理论。   “这些道理和内力的无限增大有关?”倾城有些怀疑,毕竟她讲的太玄了,也太空洞了。   “当然!我的理心之道,提供的正是一种思维转换的方式。”水月提示道:“你想想看,人体内永不停止的是什么运动?”   “循环运动。”   “对了。我的做法就是彻底抛弃有限的丹田,由循环系统进行原始能的精练,然后并不把功力运回丹田,而是返回消化系统,再次吸收。“   “把内力吃掉?”   “对!就是吃掉!”   “那它们最终去了哪里?变成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是,一定还在我体内。”水月回答的很干脆,“明白告诉你好了,自大出生开始,我就能任意指挥自己的五脏六腑,让胃来吸收功力,只需要下个命令就够了-- 好像是将军指挥部属一样。我甚至有种感觉,我的内脏血脉,都有独立的灵魂--或者神-- 存在。因此,具体怎么吸收功力不用我来*心,只要下了命令,自有胃之神灵完成工作。”   “通过对人体的研究──也就是利用所谓的理法──悟到这种神奇的方法吗?”   “不错!当然还要用物质不灭的心法指导。”   “原点回归,递推迭代,从何而来到何而去,果然是个好方法。”倾城神色茫然若有所思,他似乎得到了什么启示,却又无法准确的攫取那丝灵感。   水月发现了他的异常,但并没打扰,她知道倾城处于的状态极为可贵,一旦打断就无可挽回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绉狗。你的阿修罗功是无情之道!是冷血残酷弱肉强食之道!它所代表的,是一条以生存为中心的食物链!只用肠胃,不用脑子,这绝不是什么神功!是地地道道的魔功!!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两个水月了!一个是人性的水月,一个是兽性的水月。原因就出在这魔功上!!”   “够胆量,你再说一遍!”水月冷冷的盯着他。倘若目光能杀人,倾城早就千疮百孔了。   “我没说错,你心里清楚。”倾城坚定的说。呆呆的看着他,水月叹了口气,道:“为何你总让我难堪?你很聪明!但何必非要用你的聪明来自找麻烦?当糊涂时且糊涂,明白吗?   ”   “可是……”   “我不想和你争论了!真正的武功,你还什么都没学呢,光纸上谈兵,没用!”   看出水月有难言之隐,倾城只好不再勉强。   “我要学既华丽又威力的招数,有么?“倾城自不量力的提起条件来。   “少废话!挑三拣四的,你以为是在买菜啊!对你来说,最急需掌握的本领是如何逃命。”水月无情的打碎了他的美梦。   “真是……难道我连逃跑都不会?”倾城怀疑她在消遣自己。   “吵什么,仔细看着。”水月身形一闪,就他眼前倏的消失了。   倾城本能的一回头,立刻傻了眼。   水月的确在身后,不止一个,足足有九个水月,九个一模一样的水月排成一线。   “啊~九胞胎呀!”倾城脱口惊叫。   “少废话!仔细看清真假。”   倾城闻言仔细观查,果然与真人有些不同,每个水月都很朦胧,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可是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他分不出。   “都是真的,又好像都只是幻影。”他喃喃自语。   蓦地,幻象尽失,九个水月合而为一。   “真即是假,假即是真。九个都是我,不过是不同时间的我罢了。高速移动超越了人眼的最小分辨能力,你所看到的,都是残像。这就是我春江水月的独门轻功身法──神龙九天变。”   水月立刻传给他步法与诀窍,最后又叮嘱道:“神龙九天变不但要求特定的移动步法与角度,最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内功根基。内力修为,非朝夕可成。若想速成神功,就只有修炼阿修罗功,我想你也没有别的选择。”倾城低首不语。水月以为他妥协了,当下便开始传授阿修罗功修炼之法。   “我想到了!”倾城一跃而起,满面喜色。他根本就没听水月的话,一直在考虑着自己的心事。   “我想到一个比阿修罗功更好的方法。”   “胡说!”水月根本不信会有功法比阿修罗功更强。   “没骗你,我确实想到了。”   “除了阿修罗功的无限循环,还有什么能使内力无限增进?”   “换个丹田,换成一个无限大的丹田。”   “人体有限,怎可能无限大?”   “有--是眼睛!”   “眼睛?”水月不明白。   “对!你的阿修罗是脾胃的魔功,我的心法却是目之神通!”   目神通!   眼之迷宫:彼此互视,彼此眼中有彼此;彼此眼中彼此,仍有彼此……   彼此彼此了无穷尽,眼之迷宫,是人类自身的黑洞!   目中大千世界:天地之大,细尘之微,皆可纳入眼中;白云苍犬,沧海桑田;人间万象,无不可尽收眼底;世上又怎有器皿,比区区双眼,拥有更大的容量。   目光如剑:目光有多灵敏?   它不仅可以看到微尘细屑,还能看到草长莺飞;更能看清人情冷暖,看尽世间沧桑;看穿心口不一,看破红尘万丈!   目光如剑,剑如目光;还有什么武器比这明察秋毫的目光更有威力?   眼可通神,目有神通!!   这就是目神通的心法原理!“   倾城体质不好,但他却生就一个天才头脑,再加上女娲给予他的知识,使他在对武学原理的探讨方面,远胜常人,甚至超过了水月。相对于习武,他对武学理论更感兴趣,也更有天赋。   水月的阿修罗功,走的是天地无情的修罗道,是魔功;而他提出的目神通,走的却是纳须弥于介子的极乐道,是不折不扣的大神通!!   他提出的不仅是一个方法,而是一个成熟的体系:岂独“目”如此,“五感”皆然耳!!   “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可我问你,眼睛的范围再广,也总有穷尽之处,怎能循环不止无穷无尽?”虽敬佩倾城的才智,但水月仍不甘心认输。   “呵呵,水月殿下,有一点你没搞清楚!”倾城莞尔一笑,神态自若,俨然一代大宗师。   “我们看一件东西,即使再仔细,也不会盯着它看一辈子。只要记住了它的形状特点,就算不再面对它,也能把它描述出来。目光是有界的,但记忆是无限的。眼睛再加上脑子,不就无穷无尽了吗!”   “你怎么能把内力同外物景观相比?存在的东西,又怎能看一下就钻进眼里?”   “那我怎么知道?只好用你的'理心之道'来研究一下罗。”倾城潇洒的耸耸肩, “你有五脏六腑的灵魂,我当然也可以找出个眼睛的神灵来使唤。”   “疯子!”水月咬牙切齿的咒骂。自己半生的自信,几乎完全毁在了他的胡言乱语里。   “喂!别走啊~我还没学会‘逃命九天变'。”倾城拦住转身欲走的水月。   “自己练吧!若是学不会,休想我再教你!”水月忿忿而去,心里还盘算着, “得多宰几条龙消消火气”。   月光下,倾城哼着歌谣,漫步回到岩洞。   “胡克,我回来了。”他一头冲进胡克的房间。   “啊~你是谁?”一位异族美女,端座床上。   “嗯?是胡大嫂么?没听他提起过呀?你是怎么……”   “闪开!”胡克端着一盆清水,一脚踢开了喋喋不休的倾城。那女子腿部受了不轻的伤,他正在帮她清洗伤口。   “可是……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十年风水轮流转,倾城也尝到被吊胃口的滋味了。   “说来话长……现在没空理你。”   “至少该告诉我她是谁呀!”   “……”   “快说!”   “今天是什么日子?”   “六月初三”倾城搞不懂他问时间有何用意。   “初三……是周五。”   “喂!”倾城耐不住性子,又要催他。   “言语不通,我也不知她到底叫什么。既然她是周五出现,就叫她……就叫她'星期五'好了!” 第五章 伤心木偶   (孔雀历119年6月)   “就在我和水月进行武道特训时,胡克心血来潮的到淡水湖取水。仿佛冥冥中有天意指引,他在湖边发现了正遭到恐龙袭击的'星期五'。于是,好心的他就把落难的她捡了回来。--这就是胡克英雄救美的经历。当然,在他的口述中,过程还要惊险复杂百倍。诸如什么与百头恶龙大战数千回合之类的,我就略去不记了,因为那剧情足够写一部小说。   我们与‘星期五'语言不通,无法对她进行更深的了解。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荒岛上,一定有人类种族的存在。倘若如此,我们将不再孤独。这实在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我本想与'星期五'交流一下,不用语言,也许还有其他方法进行沟通。   可胡克不同意我的建议,他认为'星期五'刚刚脱离危险不久,又有重伤在身,不适和与陌生人交谈。他说的对,“星期五'精神还不稳定,除了胡克,她不信任任何人。最让我搞不懂的是,她竟对我颇有敌意!难道我比胡克还可怕?真是搞不懂。   水月已经三天没回来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生我的气。虽然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但还是很后悔,更多的是担心。胡克对此毫不担心,甚至还说:“水月这凶婆娘,一定是找那些倒霉的龙们发泄去了。为她担心,还不如可怜可怜那些无辜的龙呢!'我也知道水月不会出事,但还是担心。如果她肯回来,我愿意向她道歉:虽然我不知错在何处。”   --《倾城日记》(119.6.5)   “姑娘,吃过饭了?”倾城走进了“星期五”的卧室--是倾城的,原主人则被赶到储藏室去住了。经过几天的接触,星期五总算不再害怕他,可敌意却一直没有消除--这似乎另有原因。胡克在忙着修船,照顾星期五的工作只好由倾城来帮忙。   迅速把手里的东西藏到身后,星期五装成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倾城还是看到了:一只火铳──胡克那把。“大概是为了让她防身吧!胡克这家伙,还挺细心的。”倾城心想。   “姑娘,天气很好,要不要出去走走?”倾城觉得总是呆在房里对身体并不好。一边说着,他还一边打着手势。几天来,他已经学会了用手势同星期五进行简单的交流。--毕竟他初到朱雀时,也曾言语不通,还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   少女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直到认定并非包藏祸心,才迟疑的点了点头。   “那好,我在门外等你。”倾城愉快的走了。星期五见他出去,连忙坐起来,换好衣服,把火铳藏在枕下,这才向门外走去。刚到门口,似乎觉得不妥,又折回来,坐在床沿,取出了火铳。痴痴的望了它半晌,又怜爱的抚摸了一番,这才放回原处。方要起身,还是觉得不妥,再次从枕下取出火铳,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才放心的走了。   “耶!多好的天气!你想到哪儿走走呢?”倾城用哑语问她。犹豫不决的东张西望,星期五似乎在寻找什么。看来是一无所获,她小心翼翼的打起手势,向倾城询问些什么。   “嗯!很高--是高大吧!嘴巴……是胡子吧?手臂……藏起的手臂……啊,我知道了!你要找胡克,对吧?”倾城象是猜中谜语般手舞足蹈。   被吓了一跳,星期五脸色大变--她还以为那是愤怒的表情呢。   “好,我们去看胡克那家伙在干些什么!”拉着她的手,两人飞也似的向海边奔去……   “胡克,你看谁来了!”倾城大老远的就喊上了。星期五伤势恢复的不错,一路奔跑居然面不改色。   “又来添麻烦。你来了,那姑娘谁来照顾……咦!你把她带来了!”胡克赤膊上身,正在修补船舷。他固然愿意留在岛上,倾城和水月却还得回孔雀。这艘船无论如何也得修好--毕竟是回去的希望。想回去的两个人一个不学无术,一个不务正业,这个工作当然落到他身上。   “你怎么把她带来了,伤还没好呢。”胡克皱着眉头埋怨倾城。   “没关系的,多运动一下对回复有好处。”倾城并不认为星期五的伤有胡克想得那么严重。胡克还想责备他太大意了,却发现星期五爬上船来。   “小心,这儿很危险……”胡克忙过去拉住她,免的一不小心滑下去。星期五腼腆的笑笑,不理会他的责备,一个劲儿的打着手势,嘴里也不停的说着些什么。   “胡克!你这傻瓜,她是想帮你呀!”毕竟还是倾城聪明,一下子就猜出了星期五的用意。看着她坚决的眼神,胡克暗叹,“这小姑娘比我还倔强。”没法子,只好找些补帆布之类的简单又不累得活儿给她。   “哈哈……我也来帮忙。”倾城见她干的轻松愉快,也想来凑个热闹。   “你?嗯……也好!去钉船板。”胡克接受了他的好意。   “耶?干吗让我干这么重的?这不公平!”倾城甚至船板都搬不动。   “哪有那么多轻松活儿?你又不是女孩子!”   一牵扯到了性别问题,倾城不得不硬充好汉。   “啊!加油加油,我是男人~妈的,好累哦!男人还真倒霉!”看着胜任愉快的星期五,累的像死狗似的倾城大叹男女不平等。   “收工了。”胡克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招呼大家休息。倾城累的趴在甲板上,星期五则乖巧的坐在胡克身边,帮他倒水扇风。   “恢复得不错,看来要不多久就可以送你回家了。”对于星期五的状态,胡克十分满意。过不多久,就可以与她的族人见面了。对于打算长居此地的胡克来讲,有些同伴总是好事。   星期五却并不这么认为,听说要送自己回去,脸色立刻变了,马上装出一幅痛苦不堪的模样。   “哎!我就说你还不要太逞强嘛!看,旧伤复发了吧。”胡克慌了手脚。   “这女人,有点儿不对头……”倾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伪装,也发现她对胡克的态度有点儿怪。   “叶子,快来帮忙。”胡克决定让倾城送她回去。懒洋洋的答应着,倾城扶着星期五下了船。看到胡克不再注意,星期五这才松了口气,偷望了倾城几眼,她终于鼓足了勇气,支支吾吾的问了他几句话。可无论她怎么比划,倾城还是不知所云。两人你来我往手势满天飞舞,结果还是大眼瞪小眼对不上路。   “到底说什么?”倾城脑筋都快打结了。   “她问你,是不是胡克的妻子!”   “胡克?妻子?当然不是!你搞错了!我是男人呀!”倾城忙不迭的解释道。   突然,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去:“水月,你回来了!”兴奋的冲上去想来一个重逢的拥抱,可惜被水月转赠给了身旁的大树。水月走向星期五,低声说了几句话。转身对正与树热吻的倾城道:“你和胡克先回去,我要和她单独谈谈。”   果然如同大家所料,岛上有一个人类种族──贝迦族。贝迦人世代居于此岛,把龙作为他们的神来朝拜。千百年来,凭借龙的保护,岛上从没有过外族入侵的历史。贝迦人也乐得在这片世外桃源享受和平与安宁。然而几天前,一向与他们和平相处的恐龙们突然开始发狂的袭击贝迦人的聚居地。力量对比极端悬殊的情况下,尚处于石器文明的贝迦人根本无法抵抗龙族的入侵,伤亡惨重。   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族人们在大巫师的组织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祭祀龙神的典礼。事后,巫师得到龙神启示:有人得罪了龙神,必须将一名年轻美貌的少女送到三圣湖进行生祭,才有可能消除三位龙神的怒气。   星期五就是那名作为祭品的少女。当然,她的本名决非星期五,因其名字拗口难念至极,大家决定仍叫她星期五。   水月将事情娓娓道来,倾城胡克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星期五的来历之谜也迎刃而解。龙岛在旧世界时,本就是朱雀洲的一部分,星期五所讲的正是一种孔雀古语。胡克与倾城不是孔雀人,当然听不懂;水月熟读古代典籍,区区古语当然难她不住。因此,她可以轻松的与星期五交谈。星期五一直误认为倾城是个姑娘,又见他与胡克在一起,当然会把他当作胡克的妻子。这段冤案,直到水月回来才宣告昭雪。倾城被人误会惯了倒没什么,星期五却很为自己的失礼而羞愧,一个劲儿的向他道歉。虽然解开了一个心结,但星期五并不轻松,相反,还倍加忧愁起来。一是怕胡克他们把自己送回去,因为很可能会被再次送去献祭,最终难免一死。   二是把对倾城的担心转移到了水月身上,不停的怀疑她与胡克是什么关系。这回她不敢再傻傻的问了,但心里难免就作些想当然的猜测了。至于她为何如此注意胡克,原因不言而喻。当然,呆呆的胡克对女孩子微妙的心理一无所知。   “现在情况已经很明了,我们该做些什么?”胡克问。   水月沈默不语,若有所思。倾城略一思索,道:“必须先送星期五回去。如果得到贝迦族的协助,也许可以帮助他们。”   “不行!如果回去,星期五的处境会很危险,那混蛋巫师还会让她去送死。”   “那倒不见得!”水月插了一句。   “什么不见得?又不是他的女儿老婆,他当然乐得送去作祭品。要知道,祭品生还,就表示祭祀不虔诚,神是不会原谅他们的。”胡克反驳道。   “刚才,我还有一句话漏了讲。”水月淡淡的继续说着。   “那女孩儿不但是贝迦族人,而且是族中圣女,因此才会被选为祭品。另外,她的确是巫师--也就是族长--的亲生女儿。”   众人默然,皆无话可说。   “那三位龙神到底是什么来路?”胡克首先打破沈默。   “是三只最强大的龙,他们是龙族的领袖。”水月简略的翻译了星期五的解释。   “看来,只有两边一起下手。一方面,我们与贝迦族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另一方面,我们得到那个淡水湖(三圣湖)探一探虚实,看看那三圣究竟是否真的神圣。”倾城考虑的很周全。   “好主意!我们现在就去三圣湖,探探那些大蜥蜴的老底儿!”胡克打算速战速决,立刻展开行动。   “其实,这件事情与你们根本没有关系……”水月显然说了句不该说的话。   果然,胡克立刻火儿大了。   “没关系?亏你说的出口!若非你自找麻烦,去招惹那些龙,贝迦族又怎能遭此池鱼之灾?星期五又怎有家难回?你这冷血自私的婆娘!!”   “你没资格骂我!”水月大怒。   “资格?你杀人的时候是否问过自己有没有资格?骂你?倘若我有机会,还想杀了你呢 ──为民除害。”水月脾气本就不好,被如此讽刺辱骂,那还受得了?当下手握长剑就要动手。   倾城叹了口气,心想又该自己出场劝架了,估计又是个两面不讨好。可惜,这回他彻底料错了:自有美女救英雄。不过,不是他这个冒牌儿美女,是星期五。   她敏捷的挡在胡克前面,手中高举火铳,正对着水月。乌黑明亮的眸子中,闪烁这无畏的光芒。即使是不通武学的她,也感觉的到,现在的水月极度危险。但为了胡克,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恐怕不止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那么简单。   水月杀意全消。“胡克算你命好,今天就算了。事情因我而起,也只能让我来解决!你们先去贝迦部落,我自己去三圣湖。”说罢不再理会众人,径自出洞去了。   倾城暗自苦笑,不想当胡克星期五的电灯泡,便也追了出去。   海滩礁石旁,水月独自席地而坐,一脸落寞孤寂。仰望青天,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天蓝,海兰,可自己的人生却是灰色。   水月,水月,也许一切真的不过是镜花水月,自己的存在没有丝毫意义。   “嗨,看海?”倾城悄悄的坐在一旁,试探性打起了招呼。水月兀自发呆,不理不睬。   “哦,对了,你教我的'神龙九天变'还真难练呢!”水月瞥了他一眼,马上就撇过头去,不再理他。   “嗯……其实那天我说的'眼神通'在*作上果然不太可行。我想,还是要从阿修罗功入手,只有找到二次循环后真气的去向,'眼神通'才有可能实现。”水月默不作声,也不知道是否在听。   “喂!起来!!”倾城中邪了一般,一把拉起了水月,飞也似的奔向沙滩。   “你仔细看着!”松开愕然的水月,倾城走到她身前约三丈处。身形一晃,乍隐即现,沙滩上赫然出现了三个倾城。虽然少了六条残像,但这确实是不折不扣的'神龙九天变'。   “你不在时,我只好一个人练。没人教,我又太笨,只练成了三条幻像。我已经尽全力了。每天晚上我都一个人一边在海边练,一边等你回来,每次我都想,如果你看到我这么努力,想必也会很高兴吧。今天你终于来了,我一定要让你看看我的成果,虽然一定不能让你满意,但毕竟还是我努力得来的。”略微沈默了几秒锺,他又接着道:“其实,你也明白,就我个人而言,对练武并不太感兴趣。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不想让你是失望。你辛苦教我,我只有用这种方法来报答。”   怔怔得瞪了他半晌,水月觉得,天蓝,海兰,自己的人生似乎也并不是灰的一塌糊涂。   咬紧牙,绷着脸,她拼命想装出一幅恶狠狠得模样--不幸,努力并没成功。仿佛云破月来冰销雪融,难得一见的笑容浮现在她嘴角,逐渐扩大,终于不可遏止──笑得几乎缩成一团。   “呵呵呵呵……你……你这天才的疯子!”喘着气,任由倾城扶着他,水月笑骂道。   “嘿嘿,如此说来,我的进步还不错咯?”倾城有些得意,为自己的进步,更为了成功使水月开怀大笑。   “嗯,何止不错,简直进步神速。”这话从向来不轻易许人的水月口中说出,其分量可想而知。   “既然如此,你总该认我这个徒弟了吧?”“那当然,我什么时候又说过不认你了。”水月显然还没发现倾城的阴谋。   “既然当我是弟子,师傅与人为敌,我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唔……那倒也是……哎?你不会是想……”可怜的水月终于明白上当了。   “我要和你一起去三圣湖!”倾城说出了酝酿已久的阴谋。   “耶!你这家伙,好狡猾!”水月后悔太不小心,再次上了他的当。   “那你是同意了?”   “可是,你除了逃命,又不会其他武功,去了也帮不上我。”水月找到了拒绝的理由。   “不要紧,你可以教我呀!简单一点儿,我学得很快,不是么?”   “那……好吧。”水月发现自己总是难以拒绝他的请求。   “简单一点的……让我想想……”水月思索着。“当然,还得实用才行!”倾城见缝插针的补充道。   “有了!有一种功夫很适合你。”水月不愧武学大宗师,很快就想到了。   “水月走向海边,在退潮的海滩上寻到了一块巨大的礁石──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座礁石山。   漫步走到石前,缓缓站定,水月闭上双目,深深吸了口气,又徐徐吐出,调匀呼吸:神色凝重,前所未有。   左手反手持剑,略微下压;双腿少屈,左腿向前跨出尺半,重心前移;身子微侧,右手前探,置于剑柄前两寸处。终于,水月身形一抖,似乎向前滑动了一步。   “斩!!!”清叱猝发,可剑却并没出鞘。收起架式,水月转身走了回来。   “这就完了?”倾城有些哭笑不得:摆个架式,喊一声就算武功招数?简单是简单,可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用。   “先别失望,你还是看看那礁石吧!”水月看出了他的心思。正要回眸望去,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传来,那近三丈高的礁石轰然而倒:礁石正中被彻底切断了。   “天哪!明明没出剑吗?!到底是……”   “上古倭国最高剑术,力量与速度高度融合的超强一击必杀技──拔刀术!!出剑速度过快,比'神龙九天变'更快,超了眼睛的分辨能力,你也许根本看不到出剑!”   于是,在水月的指导下,倾城开始修行拔刀之术。   拔刀术,说它简单是因为无所谓招数,只需找到一种相对自己来讲最佳出剑方式即可。   因此,十个人修炼拔刀术,就可能有十种不同的出刀方式,完全没有成法,这也正是水月传授倾城拔刀术的原因──倾城丝毫不懂招数,对他来讲,无招胜有招反而更易接受。但拔刀术必竟是一种极高深的武学,没有深厚的内力,丰富的经验,过人的反应,是不太可能有所成就的。倾城这些都没有,但他有天才的头脑,一切难题对他而言都不过是小事一桩。水月正是想看看他的智慧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才传他拔刀术。   “仅凭智慧,真的可以解决一切难题吗?”水月要证明答案是否定的。   “好了!先到这儿吧!姿势感觉乃至气势都很不错,但是内力太差了。”倾城为了练“神龙九天变”才刚学了几天内功,虽然阿修罗功可以速成,但从无到有还是需要一段时间,况且,害怕变成禽兽的倾城,并不敢认真修炼。   “休息一下吧!你已经练得不错了。”水月安慰道。看着有些沮丧倾城,心里一阵不忍,又劝道:“其实我告诉你吧。阿修罗功毕竟只是一种武学理论,与人的心性没什么关系,你大胆练便是,不会出问题的!”犹豫片刻,又接着道:“我现在这个样子是另有原因,与修练阿修罗功没任何关系。”   “另有原因?什么原因?”倾城穷追不舍。迟疑了一下,水月拒绝了他得问题“那可不能告诉你,是我的秘密。”   “可是,我这么用功练剑,你总该奖励我一下吧?不如就让我分享这个秘密作为奖励吧!   “倾城又想耍诡计。   “不行不行,我才不会告诉你!”这次水月不上当了。   “那你用什么来奖励我?”倾城依旧死皮赖脸加死缠烂打。水月似乎并没想到奖赏得决定权在自己而不在他,皱起眉头想了半天才道:“我看你也没有练剑得武器,阿修罗杀气太重不能借给你,这样吧!我作一把木制阿修罗给你作练习用,好吗?”   “那……好吧!”倾城似乎对木剑并不太感兴趣。然而,当水月雕刻切削加工完毕之后,他却惊叹不已。水月简直是位木雕大师。木剑与真正的阿修罗想比简直毫厘不差,若非颜色不同,足能以假乱真。   倾城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木剑,赞叹不已。剑长四尺九寸(阿修罗算上剑芒才是九尺六寸)暗和大衍之数,浮雕凹刻巧夺天工。   “想不到你的技术如此高超,倘若是作木偶,恐怕回错当成真人呢!”欣然一笑,水月接受了他的夸赞,挥起匕首又雕刻起来。   “看,像不像?”水月手心托着一个小木人儿,递给倾城。   “啊?!是我!嗯……咦,原来我长的还满不错的嘛!”他还不忘自我陶醉。水月只是静静的望着他,满眼的笑意。   “你经常为人雕木偶吧。”倾城随口问道。水月的脸色蓦的阴沈下来,半晌,才道:“我为之作木偶的活人,你是第一个。”心里猛地一抽,木偶自手中滑落。“你……都是只给死人做吗?”   叹了口气,水月幽幽的道:“是的,一向只给死人作。   帝国的、雅兰斯的、甚至还有这岛上的龙的,我都会为他们做。“   “为什么?”倾城觉得今天的水月格外的脆弱,心事与秘密也一个个的流露出来。“传说中,面对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亲手所制的木偶许愿,就会梦想成真。”   “那么,你的心愿是……”   “我也不清楚,从小就开始做,但现在也还没做完。所以愿望什么的,暂时还不想考虑。   到时候总会有愿望吧!也许是希望我杀死的人都能上天国,也许只是希望不再作恶梦,也许…   …也许是希望……马上死掉──平平安安的死去……“ ”……这个……也送给我好吗?“   “木偶?”   “对!我不想让它也成为那9999个中的一员。”   “呵呵……吓坏你了吧?嗯,好吧,送给你!”   “我和它都谢谢你了。”   “等一下!我还有个条件!”   “条件?”   “对!想来今天很吃亏呢!一直都是你再提要求……现在,为了感谢我,你也报答我一下吧!”   “让我想想看……什么礼物都没有,又不会做玩偶……这样可好?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就讲个关于木偶的故事。”   “好啊,快讲吧!从小就还没人给我讲过故事呢。”   “好,我开始了!”   “从前,有个老木匠,他一个人很寂寞,就做了一个小木偶来陪他……   “仙女问他:”小木偶,你的愿望是什么?你现在是好孩子了,我可以帮你实现它。小木偶回答说:“仙女姐姐,我的心愿是想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   “耶?怎么睡着了?水月你这家伙,我……我还没讲完呢……算了……接着讲下去吧!”   “仙女说……”   。哦……讲完了?“   “刚讲完。”   “嗯!不过……我也不算人类呢,或许……更像个木偶。”   “怎会?”   “你不懂的……木偶是幸福的,比我幸福。”   “?”   “因为……他还有机会做好孩子,而水月呢?则是命中注定的坏孩子,所以……不会有仙女来救我,我也只有做一辈子木偶。”   “哎?你在听啊!还以为你睡着了呢~”   “呵呵,骗你的!这么好的故事,怎么舍得睡?”   “……”(微笑。)   “倾城?”   “哦?”   “你说……世上什么生活最幸福?”   “……随遇而安吧,我觉得。”   “什么样的生活最悲惨?”   “……不知道。我没有经历过太多痛苦。”   “我想,大概是身不由己吧!”   “……有点儿明白了。”   “该回去了。”   “好,那明天……还来吗?”   “当然,你的拔刀术还没练成呢!”   “对,明天还要加油!不过……还要有奖励哦。   “耶?你这家伙……好啊,还是木偶吧--布偶也行,我没有别的好东西了。”   “好!另外,假装睡着的故事我也会准备好。” 第六章 谜云   “不行,还是不行”,水月连连摇头,”到底还是内力不足”。倾城的拔刀术已经苦练了近一周。从力量到速度,均已相当可观,但离水月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即使日夜苦练阿修罗魔功,倾城的内力仍不足以使拔刀术具备石破天惊的威力。   ”我已经能击碎岩石了,难道还不行吗?”倾城对水月的评价感到委屈。丈高的巨石,他可以一剑击碎。这麽大的进步,水月竟还不满意。   ”你还是不明白!我教你的是拔刀术,不是碎石术,重要的是‘拔刀’,是 ‘术’,不是如何破坏,姿势手法的确无可挑剔,但心法本质你还不懂,单是理法模仿,只能画虎不成反类犬。倘若能一剑斩出,巨石中断而非碎裂,才算领略到了拔刀术的精髓。”   ”我用的可是木剑呀!即不锋利又怕折断。”倾城抱怨道。   ”真正的拔刀术是对力量与速度的极致追求。把两者完美结合,才是真谛。’拔刀’不过是个代名词,与是刀是剑,真刀假刀甚至有剑无剑根本毫无关系,力量与速度产生了和谐,和谐创造了美,美引发了震撼,震撼才是拔刀术心法之所在,拔刀是术不是法。没有规范,没有限制,不存成法。挥手之间自在由心,平衡才是真意。有刀需拔刀,无刀拔心刀,心到术到,心到刀到。手中有刀无刀,何需在意?”水月说罢抛开阿修罗,面向一座巨石,空手摆出了”拔刀术”的姿势。”水月流拔刀术.无刃斩”纤手一挥,但听得”啵”的一声闷响──大气割裂之声──随即安静下来。数秒後,半截山崖才轰然倒下。   不理目瞪口呆的倾城,水月拾回长剑,径自离去。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看他,道:”再给你最後一天!明天还练不成,我就乖乖陪胡克去贝伽部落吧!   ”倾城仿佛没听到她说什麽,兀自发呆,喃喃自语:”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水月以为他悟通了自己精妙的理论,欣然道:”你明白了?”   ”哦,原来要大喊一声才管用。”倾城的得意的叫道。   水月面色一僵,尚未诞生的微笑旋即被残忍的扼杀於唇边,气的险些吐血:”你这大笨蛋,什麽叫不叫的?与那根本没关系!你到底有没有听我在说什麽?”想到一番苦心讲解加亲身示范,竟换来如此荒诞的理解,实在感到不值!”跺跺脚,撅著嘴,水月负气而去。   (海滩)   胡克发现自己走了眼------把星期五当作无知的蛮女,实在是大错特错。这个神奇的少女只用了两个时辰就把整艘船的故障摸得一清二楚,甚至还列出了一整套方案。言语不通的两人,文字却可交流自如。毕竟古朱雀的文字不如口语变化来得大。”那个……蒸汽涡轮机,还有机动螺旋桨是什麽玩艺?高温融合术是什麽东西?听起来像是魔法。胡克对星期五的企划书显然不知所云。这蛮族少女的知识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星期五蹙起眉头不知如何解释才好,迟疑不定的在纸上写写划划,胡克仔细辨认,才看清她写的是”古代文明”,”智慧”,”神龙”,”魔法”,”咒文”,” 炼金术”,”蒸汽”,”能源”,”机械”等莫名其妙的零散词语。方想问个究竟,倾城连蹦带跳的回来了。   ”大胡子,知道水月殿下在哪儿吗?””大胡子?!”胡克显然对这个新绰号极为不满,怒目圆睁瞪著倾城。”吆,不好意思,不该在心上人面前破坏你的形象!   哎!恋爱中的人还真是敏感啊!”不知怎的,倾城今天格外兴奋,话也特别多。星期五不知他在说什麽,但也猜到是在拿自己与胡克开玩笑。微笑著指了指水月的房间,示意倾城这个电灯泡要找的人就在里面,赶快滚蛋,不要打扰两人卿卿我我。   ”叶子,你这混蛋!一夜不回来也不知到哪鬼混去了!水月那婆娘也在房间里搞了一晚上鬼,乒乒乓乓不知作什麽,现在还赖在床上作清梦,你现在闯进去,小心被痛扁!”胡克见他企图直闯香闺,不得不提醒他。可惜,倾城早已冲了进去。”咦?妈的!这小子今天吃了豹子胆了!连水月那凶婆娘的豆腐也敢吃!”胡克摇头叹息,望著活蹦乱跳的倾城,心想,“不知过会儿被扔出来时,是否还那麽生猛”。   倾城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棠春睡图,水月的睡相乖得可以:全身紧紧地裹在被子里,像个包紧的粽子。”哇,睡得好可爱!像个婴儿。”水月显然没有察觉到色狼的入侵,仍甜甜得睡著。   ”嘿嘿~~~嗯……”倾城蹑手蹑脚得走到床边,一脸坏笑。“占点便宜,算是对通宵苦练的补偿吧。”一向胆小如鼠的倾城在色心的趋使下,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勇气。”啧!”清脆的一吻印在水月粉嫩的颊上。”耶!再来一下。”   可怜的水月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惨遭色狼蹂躏──眉、眼颊、额……一一沦陷。   ”好,终於到了最後一刻,这次是──唇!”倾城发起了总攻,魔爪再次伸向水月,屏住呼吸,缓缓靠近她。千钧一发之际,水月双眼蓦地睁开,死死瞪视著倾城。两人相距盈寸,气息可辨,突来的变故,吓得倾城不知所措,脑中一片空白,两人茫然对视,仿佛时间静止。   当倾城发现水月的樱桃小口逐渐扩大,直至变成血盆大口时,终於感到了危机,然而为时已晚。   ”枕头!”水月大叫一声,旋即一口狠狠咬住倾城的脖子,不肯放开──她还在做梦呢。   ”啊~~~~~~救命呀!”倾城惨叫著一跃而起,挂在脖子间的水月并没被挣脱,也被她带著飞起紧接著又随之落下,像是夹住手的螃蟹。倾城无计可施,只好抱著她惨嗥不已,本能的冲出门去,落荒而逃。水月呢?仍在作她的美梦,心满意足得咬住倾城不肯松口。”连体人”渐渐远去,胡克与星期五目瞪口呆,搞不懂这对活宝又再玩什麽游戏。   雾气刚散,清晨的海边有些寒意,倾城抱著水月,靠坐在一块礁石旁。   ”唔……哎?我在哪儿?”水月终於睡醒,睁开惺松的双眼,小猫似的左顾右盼。   “事情是这样的,你在梦游时遇到了我,说要看我练剑,於是就……”在水月目光*视下,倾城开始胡诌,反正骗死人不偿命,他总不会蠢得拿小命开玩笑,和盘托出自己的色狼行径。水月一脸狐疑,倾城的解释显然不能令她满意。   ”真的梦游了?不过……的确作了个怪梦,似乎是在找枕头……”   “正确!我就是那个倒霉的枕头!”倾城摸著自己颈间的伤痕苦笑著想,“可不能被她发现。”   ”帮我把头发扎起好吗?海边风大,发丝总是迷住眼。”他开始转移话题。水月欣然颔首,她总是不能也不想拒绝倾城的请求。齐颈的长发梳理整齐,水月放下小木梳,解下自己的发带,帮他束好。   ”谢谢你了。”倾城站直身子,乌发高高束起,伴著银白的发带,在风中飘舞。此时的倾城,平添了几分英气。   ”很漂亮呢!”水月的目光有些迷离,面前的倾城让她有种昏眩的感觉。   大器不工,智剑无锋,拔心之刃,斩世间万象。   天理,地理,人理;迷心七情,销魂六欲。   我自一刀两断!水月流拔刀术.倾城──一刀斩!”流星一般,倾城连人带剑电般冲向大海,凌空挥出优美至极的一剑──剑速不很快,力量也不很强,却有种无坚不摧的气势。 ”献丑,鞋子都打湿了呢。”倾城提著木剑微笑著走回来。身後风平浪静的海面宛如火山爆发般掀起滔天巨浪,潮汐涨落间,一道数丈长,近尺宽,深不可测的剑痕隐约可见。   即使是见多识广的水月,也不能不为他的表演所倾倒。用力的鼓掌,连连叫好,兴奋得像个小女孩。”真不错!与昨天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你这家夥究竟是怎麽练的!才一晚上进步如此之快。”   ”就是你出刀时那声’斩’字提醒了我──借助语言的力量!注意到了吗?我在发动拔刀术时说了长长的一串话,他们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力量──言灵。在它的帮助下,可以数倍的提高拔刀术的威力!”   ”原来如此!看来,古人出招时所谓的’吐气开声’也不是没有道理了。”水月这次倒轻易接受了倾城不可思议的言论!   ”每次出刀,都要念长长一串灵言?那岂不是……”   ”不用,不用,难点在於如何找到招术相符的灵言,一旦找到,心念一到便可发动。刚才我只是想念给你听罢了!”   水月明白倾城是为了自己,想把灵言的秘密告诉自己。芳心不禁为之感动,心中暗道:”叶子虽然有时废话太多,又蛮会气人,毕竟还是个好人。”   ”喂,拿来!”倾城打断了她的遐想。   ”什麽?”   ”奖励呀!说好的嘛。”   ”呵~~~,就知道你是个贪心鬼!早准备好了,今天的奖励是──看!”水月变魔术取出一物。”就是这个!”   ”剑鞘!好精致!””嗯,和真阿修罗的一样。””耶?对了!什麽时候做好的?我都不知道。”   ”昨天夜里。我想,今天你一定会练成吧!就先准备下了。”   ”如果……我没练成……还会送给我?”   ”……不知道。”   ”直说吧,不要紧。”   ”真的不知道。你一提醒,我才发现,根本都没想到你会练不成!”   ”哦……”   ”可能……是我的预感太准了。”   倾城没再说什麽,可他感觉得出,他与水月之间似乎产生了某种默契。一种无法言喻的微妙的变化正在他们之间滋生,他是既紧张又期待的。水月呢?她也感到这种默契,这种变化了吗?他不知道。精致的木雕,尚带著水月的幽香,很温暖。   於是,沈默。沈默有种朦胧的美感。这美感让他们沈醉不已。   ”你的呢?”   ”?”   ”故事呀!我要听。”水月的样子像在撒娇。   ”哦,我想起来了。”   ”没准备是不是?你这家夥!”想到自己一夜的辛苦,水月鼻子酸酸的。   ”嘿~~~骗你呢,早上看到你可爱的睡相时我就想好了。就是睡美人的故事吧!”   ”从前有个小公主   ……   ”好听吧!”   ”嗯,很不错。不过……你说王子吻了睡美人,是麽?”   ”呃……”   ”刚才……我好像听你说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里──在我睡觉的时候。”   ”呀!”倾城知道东窗事发了。   ”你──有没有──趁机对我作什麽──像故事中王子对公主那样?”水月俨然凶神恶煞。   ”没,没有……”   ”没有才怪,还骗我说什麽梦游?你这天杀的色狼!”水月一跃而起。   ”啊~~”旋即又缩了回去──她忘了自己一直裹在被子里。   ”哇呀……原来你是裸睡。”倾城双目圆瞪,差点跳出眼眶。   ”我根本不喜欢裸睡呀!不准看,你这头好色的猪!”水月发狂了。   ”呵~呵~哼~哼~。今回赚大了!”倾城得意忘形,笑得五官缩作一团,脸上只余一张大嘴,仰天长啸。   ”咬死你──”水月抱紧被子一跳一跳冲向倾城,趁其不备,一口咬在倾城的脖子上,恰好是早上的部位。   ”啊~~妈呀~救命!呜呜~放开我……你是狼还是狗啊!”   惨叫声中,连体人再次现身。   ”那麽,我们就分头行动吧!”胡克、水月、倾城,还有星期五,四人冒险小组於孔雀历109年6月11日兵分两路,正式开始探险。胡克与星期五前往贝迦族聚居地;水月倾城则直奔淡水湖,探索三圣之谜。   ”喂,到底还有多远啊?”闷声不响得走了半天,倾城忍不住道。   ”不远了,穿过这个森林就到。”   猛地停下脚步,水月象是发现了什麽异常。   ”怎麽了?”倾城不解的问,附近似乎没有什麽凶危之处。   ”藏好!无论发生了什麽,绝对不准出来。”银发乍现,水月玉面凝霜,眼角眉梢杀气无限。   ”可是,到底发生了什麽?”面对水月(里),倾城的好奇心也被吓退了一半,不敢冒然跟她涉险。   ”共鸣!!”口中吐出两个字後,也不管倾城听没听懂,水月身形一闪,终得消失在丛林中。   ”共鸣?是同类吗?”海蓝的双眸浮起一抹血红,倾城似乎明白将要发生什麽了。   ”你们的部落一定很远吧?要不,我们怎麽会一直没发现呢?”胡克跟在星期五身後,百无聊赖的问道。   一周来的交流,星期五的听力大有进步,虽然说还不行,听懂简单的话语,已不成问题了。点点头,她证实了胡克的猜测。   ”难道我们要走几天吗?我可没带帐篷,看来只好露宿了。对你来说,还真有点危险呢!   ”胡克一语双关,实在让人怀疑。所谓的危险是来自於野兽,还是他这匹色狼。星期五没听出他的别有用心,只是解释说:”很快便到,无需露宿。”   半个时辰後,两人停下了脚步──不得不停下来──他们的面前横亘著一座深不见底的峡谷,两侧山崖相距百丈。   ”飞过去还是跳下去?”胡克对带路的星期五极为不满。   星期五反倒眉花眼笑,甚至踮起脚尖,轻吻了他面颊一下,直赞他聪明。   ”聪明个大头鬼!我们当真跳下去?”胡克一头雾水。星期五证实了他的猜测:打开背包,取出两副怪模怪样的东西──像伞又不是伞,像翼又不是翼。骨架为金属所制,缝上一种古怪的布料,坚韧无比。帮胡克安装好那怪东西,星期五自己也装上一副,扣好纽带,她果然拉著胡克走向断崖。   ”呃!你疯了?!不要啊~~。”惨叫声中,两人双双坠下,犹如一双比翼鸟,在空中盘旋……   (三圣胡畔)有异往常,今天的三圣湖聚集起的恐龙数倍於往日。暴龙、剑龙……万龙攒动,吼声震天。虽多,却不乱,宛如千军万马布阵沙场,正在等待著统帅的检阅。在群龙的注视中,水月(里)翩然而至。   ”(.¥%¥─……¥%─¥#.──¥%#%¥)”(不想受伤的闪开!)水月银发飘扬,三丈血色光芒罩在身外,恍若魔神降世。   众龙对水月通晓己族语言,大感惊诧,骚动不已。   ”*&*%%︿$%#%︿#$#e”(拦住它!)   ”¥─%(─……*─……22”(非我族类,杀了它!)   蓦地,一声低沈的吼声子湖心响起,声震四野。众龙闻此吼声,好像得到什麽信号,立刻向两旁闪开,让出一条通路。伴著异常沈重的脚步声,一头巨龙排众而出。   ”(……()#%¥─*()”(阁下想必就是三圣之一?)面对数丈高的火红巨龙,水月不得不仰视之。   ”(!¥愕%……──)(*(*─)不错!我就是三圣之一的权利。”巨龙答道,对於身下这短小的对手,巨龙也不敢小觑。   ”你为何会懂我龙族语言?难道你也是上古神族的後裔吗?”   ”春江水月无所不能。权利之巨龙,力量之暴龙,智慧之神龙,合成三圣。今日以君观之,实在浪得虚名!”水月丝毫不把这大块头放在眼里。”汝不过是个小小的九宫下神罢了,也敢妄自尊大,称贤道圣,真是不知死活!”   ”狂妄无知的人类!杀我族人,冒犯本圣,罪不可恕!””权利”摇头摆尾,怒啸连声,四周群龙也皆蠢蠢欲动。   ”慢著!”水月喝道。声音不大,却清晰异常,满天吼声皆被她压了下来。   ”我春江水月今天既然敢来,就决非胆小之徒,只是有一事需说清楚……”   ”本圣没空听你的遗言。”   ”闭嘴!”水月一声怒叱;声如惊雷,回声激荡不已。权利愕然失措,果然乖乖得闭上了嘴。   ”我最恨说话被人打断!你给我听著:杀你族人的是我,与贝迦部落无关!往日恩怨我们今天一并作个了结,不准再伤及无辜!”   ”无辜?少用人类的大道理来假仁假义!若说无辜,我惨死的族人就不无辜吗?从今天起,岛上不再需要人类!”怒吼一声,群龙蜂拥而上,瞬间,便淹没了水月。   ”看你还能撑多久!””权利”仿佛已经看到了水月的尸首。   ”身为首领,不敢身先士卒吗!”   ”没有手下的牺牲,何来权利之荣光?我会蠢到与你单挑吗!”权利轻蔑的道。   果然,不过片刻,水月便消失不见了。”也许被撕碎了吧,自不量力的人类!” 权利冷笑。   三丈血光,突然出现在身後。”腐败蜥蜴头目,纳命来!我不怕杀生,愚者的血,只能脏了我的宝剑。”水月娇叱,赛过追命符。猛一回头,权利才发现已被数道幻影围在正中。比”神龙九天变”更快的,是飞斩而出的噬血魔刃──阿修罗。   (贝迦城堡前〉 ”天……天呐!这这里就是你们的聚居地?!”胡克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比从千尺断崖上飞下还要惊人的景象──一座宏伟庄严的城堡矗立在面前。全城竟是钢铁造就,宛如铁甲巨龙。   虽然因为龙族的入侵,城墙受到了些微的破坏,但他所体现的文明程度,绝非是原来设想的”石器时代”所能造就。   胡克明白自己再次失算了。贝迦族绝非是一个未开化的蛮夷部落。”城堡内也许有更多的惊奇吧!”带著紧张而又期待的心情,胡克与星期五走进了城堡。   (路上) ”喂,年轻人!”   ”谁?是在叫我吗?”倾城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一无所获。”也许听错了吧!”刚想继续前行,叫声再次响起,”我在这儿呀!年轻人。”低头一看,倾城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失声叫道:”哇!白胡子老鼠!”   ”咳、咳,我说年轻人,虽然我老人家长得不太体面,你也不能这样对待我啊!”口吐人言的白胡子老鼠抱怨道。   ”对不起,老人家。”倾城也意识到自己太不礼貌。   ”呵呵,~~没关系,我老人家脾气好,不会怪你的。”老鼠很和善。   ”您是?”倾城实在搞不清楚这会说话的老鼠究竟是何身份。   ”嘿!嘿!说起我老人家,想当初也是赫赫有名呢!话说众神大战时……”   ”如此说来,您不止是一只老鼠了?”倾城不想他讲古。老鼠闻言气结,恼怒得质问道:”什麽!?老鼠?我看起来很像一只老鼠?”   ”嗯……倒也不像普通的老鼠。”倾城含蓄的答道。   ”傻小子!亏你还身为神族,竟如此无知!我就是传说中的……”老鼠想要自报家门,”哎!你别走啊!我还没说完!”   ”对不起,老人家,我没空陪你。”   ”年轻人,匆匆忙忙的到哪去?”老鼠追了上来。   ”三圣湖,找我的同伴。”   ”三圣湖?是那个淡水湖吧?哈哈,正好顺路,带我一程吧。”   ”啊?!别爬到我身上来!”   ”年轻人帮帮忙吧,可怜我年老力衰,这麽远的路,可怎麽走呀。”   ”真没办法!好吧,不过,你可不准在我身上方便喔!”   ”笑话!那种事,岂是德高望重的我干得出来的?”   (三圣胡)   血光飞溅,痛苦的哀嗥响彻天地,权利庞大的身体轰然倒地。   失去了手下的保护,竟如此不堪一击,这大概也是位高权重者的通病吧!   单手擎起”权利”小山般的首级,水月喝道:”找死的过来,要命的滚开!”群龙被她气势所慑,首领又已惨死当场,皆无心恋战,打心里怕了这个女魔王,纷纷四散奔逃。长嘘了口气,水月抛开了手中的龙首。   ”好累!”以一博千,对手又是恶龙,纵是水月也不轻松。   ”还有力量之暴龙与智慧之神龙……希望能顺利解决。”水月的解决方法很直接 ──杀掉!也许这不是个好办法,但也不得不承认这的确管用。除去首领,小卒子不足为患──这就是水月的信条。   坐在湖边,水月洗去双手的血迹,顺便休息。   ”恐怕倾尽四海之水,也无法洗去双手的血污吧!”纤纤玉手,并没留下杀戮的痕迹,而她们的主人却嗅出了血与死亡的味道。   ”尸臭味……”厌恶的把双手甩开,她再次用力地洗手。可惜,血腥味仿佛印在了嗅觉深处,无论怎麽洗,都无法褪去。无可奈何的放弃了无聊的举动,”可别让倾城闻到才好……”这个念头蓦地浮出脑际,连水月自己都为之一愕。   ”为什麽在乎别人怎麽看我?”   ”为什麽是倾城?”   “他对我,有什麽不同麽?”一连串杂乱的思绪,叫嚣著挤进水月的脑中,纠缠不清。   ”别再胡思乱想!”水月命令自己。命令显然没有收到效果。把头伸到水中,她想清醒一下。   ”哗~”脸自湖中抬起,水月用力甩去长发上的水珠。低头一瞥中,蓦然发现巨大的身影掩住了自己的倒影,心念刚动,劲风已然袭来,”嘶──”撕裂声中,躲闪不及的水月横飞出去……   (贝迦古城)”   ”无论如何,老夫都要多谢胡克先生救女之恩。”   ”胡克先生?”胡克对这个称呼很是满意,不愧是一族之长,星期五之父通情达理见多识广,而且还十分和善,与原来预想中那个阴森恐怖的老巫师大不相同。   ”贵族拥有如此先进的文明,早已远远超过外面世界的水平,就凭城门上那三排防御火炮,也绝非恐龙所能对抗。”   ”先生有所不知,我们自有苦衷。”老人似乎别有隐情。”也许你不相信,我们倍加族在一百年前还的的确确处於刀耕火种的原始部落状态。”老人语出惊人。   ”短短百年,会有如此大的进步?”胡克不信。   ”也难怪先生不信,我们今日的文明,完全是外来的。”   ”外人传授?”   ”不错!”   ”那位先知是……”   ”智慧之神龙──巴哈姆特大人。”   ”巴哈姆特?”胡克大惊失色!   ”对,创世四贤者之一的巴哈姆特大人,以龙神之名授於吾族远古文明,并於吾等定下盟约──龙人两族世世代代互不侵犯,永为盟友。”   ”原来如此!”胡克明白了。”难怪你们不能与龙族开战。”   ”不错!”老人道:”所谓三圣,我族敬畏者,仅一神龙而已。巨龙权利,暴龙力量,不过是近几十年来才出现的龙族首领,不足为惧。”   ”糟了!”如果巴哈姆特果如老人所言,是伟大的创世四贤者之一的魔导神,水月与倾城与之为敌凶多吉少。匆匆站起身来,胡克焦急得道:”老先生,我有两位朋友去了三圣湖。倘若遇到神龙,恐怕……不行,我得去阻止他们。”说著就冲出门外,飞驰而去。   苦笑著看著胡克的背影老人喃喃自语:”巴哈姆特大人几十年前就不在岛上了,真是个火爆脾气……”   站在贝迦城堡前,望著面前千尺峭壁,胡克欲哭无泪,真想打自己两个耳光。   “妈的!怎麽上去呀?”   ”喂!”甜美而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星期五俏丽的身影出现在身旁。   ”你有办法?”胡克抱著一丝希望问。   微笑著点点头,星期五吹起了清脆的口哨。哨音方起,一只巨鸟自空中降下,驯服地伏在她身旁。   ”翼龙?!”拉起惊讶的胡克,星期五带著他骑上了飞龙。口哨再次响起,飞龙载著两人冲天而起,瞬间便消失在天际。 第七章 神龙·非天   “呜嗷~”凄厉的吼声再次传来。   “又一只……”巨龙们临死前的悲鸣,是倾城寻找水月的道标。匆匆前行的同时,他也在怀疑起自己行动的意义。   “我能帮上忙吗?呆在原处或许更好。”他很清楚,倘若水月真的遇上了危险,自己在场根本毫无助益。   “我连最小的一头龙都打不赢。”犹豫使他停下脚步。   “害怕了?”他问自己,“是的,我是害怕!”尽管不想承认,但内心恐的惧却无法掩饰。声声龙吼,好似巨大的铁锤,击打著他本就不多的勇气,而勇气也就随之四散分离。勇气从而来,又回归何处,只留下了一片空荡荡。空荡荡的脑子,空荡荡的心,倾城走在路上,感觉不到自已的存在。   “失落的感觉……为什麽?”他扪心自问,“保护自己也是错?”   “当然不是。这是理智的,当然也是正确的。”蓝色灵魂安慰道。   “胡说!胆怯不是罪恶?自私不可耻麽?什麽自我保护,什麽狗屁的理智,放弃勇气,选择了懦弱,简直猪狗不如!”红色灵魂怒斥道。   ”万事但求随心所欲,管它对还是错。”银色灵魂冷冷的说。   於是乎,一片混乱……   “神啊!!我到底该怎麽办?”内心无助的呐喊,倾城不知何去何从。原本清明的双眸迷离不定,蓝,红,银,三色灵魂之神灵交替闪烁,他渐渐迷失自我。   “喂!喂!小夥子!”细小的声音惊醒了迷乱的倾城,“快安静下来,现在可不是人格分裂的时候。”神秘老鼠及时把他唤醒。   “多谢您了,老人家。”倾城额角鬓梢冷汗淋漓。这种心灵上的元神分裂,比练功走火入魔的後果更加可怕。   似乎发现了什麽,老鼠古怪的笑笑,“还不快走,我老人家还急著回家呢。”   “对!我要送老人家到三圣湖。答应了别人的事,当然要全力以赴!”倾城总算找到能使──海蓝、火红、银白──都满意的理由。“神龙九天变(未完成)”   幻化三道残像,倾城飞逝如电。“快点找到水月殿下……”真正的目的还是情不自禁的冒了出来。   (三圣湖畔)   一阵头晕目眩,水月重重摔倒。“受伤的感觉?……好陌生。”被击飞的刹那,嘴角溢出了鲜血。   落地後回头一瞥──高大丑陋的双头暴龙正得意的咆哮。   “水月!”吃惊的海蓝,愤怒的火红,悲伤的银白……   吃惊、愤怒、悲伤的倾城冲向湖边,抱起摔倒的水月。   “去他妈的恐惧!”这一刻,他连勇气都忘了,行为完全出自本能。而支配本能的,想必是种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感情吧!紧紧的搂住水月,他听不见,看不见,没有感觉,也没有思想,只有怀中紧拥著的水月是最宝贵的存在。   “大白痴,我还没死呢。”怀中人俏皮的睁开眼,偷偷瞅著他,甜甜笑了。眼角眉梢,无限温柔。   “不要紧吧?呃……你……你的身体!”水月平安无事原是大喜,但目光触及撕裂的衣衫下的胴体,倾城又紧张起来。   那不是妙龄女子应有的青春胴体,准确的说,那不算是活生生的人所应有的躯体。那是火,是血,是火与血的雕塑,是粗糙的泥偶──血红的,凹凸不平的泥偶:不但丑陋,简直恐怖。银发水月的身躯,证明了她是不折不扣的转世魔神。   毫无征兆的攻击自背後袭来。“卑鄙!”险险躲过致命一击,倾城抱著水月连滚带爬跌进草丛。   对於他的指责,力量之暴龙不屑一顾,继续展开攻击。倾城不比水月,尚未通神,自然不能从语言上和它进行交流,但潜意识里却收到了对手的讥讽: “卑鄙?不用权谋,不用诡计,再强的力量也无法取得战斗的胜利,这不正是你们人类的真理?”   挣脱倾城紧抱的双手,水月执剑前行。“双头蜥蜴,报仇的时候到了!”   “倾城!”   “耶?”   “砍下这丑八怪的头,看他少个脑袋还会不会嚣张。”   “我?呃……不必客气,还是您亲自来吧。”倾城不想充当炮灰,可在水月满怀期待的目光下,要命的勇气却再次自我膨胀。   “嗳~双头大哥,如果方便,可否借个头给小弟敲一下,只要您假装昏倒,我就可以交差了。”   “嗷~~”   “哎!看你一脸精明强干,何必那麽冲动?”   这回不但双头龙受不了他的废话,水月也烦了:“罗嗦什麽?不砍它的头,我就砍你的!”   “哇呀呀~~~兀那丑鬼,吃你家大爷一剑!!”倾城翻脸如翻书,“大哥”转眼变 “丑鬼”。   “这种狗嘶猫咬得惨叫也是‘灵言’?”水月秀眉紧蹙不太欣赏他的战斗檄词。   “力量”不愧为三圣之一,倾城一击不中,才知道自己已深陷一种奇妙的力场中。   一刚一柔,阴阳交替。庞大的身体为结界所包围,根本无处攻击。无坚不摧的拔刀术,在柔韧的结界中,完全失去了杀伤力。   无法进攻,当然只有逃了。倾城不得不佩服水月的先见之明。神龙九天变发挥了极限作用,总算有惊无险。   一人一龙在丛林间展开了追逐战。水月见战局乱成一团,气的仰天长叹:“啊!受不了!收了个笨人妖作徒弟已经够倒楣,现在又要看无聊的龟兔赛跑!老天,我要疯了!”   倾城心中暗骂水月只会说风凉话,不管自己死活,脚下可没慢半步。周旋了一阵子,他发现自己的速度只比双头龙快一点儿,而这些微的差距,就足以保证他的安全。至於那古怪的力场,他也揣摩出了六七分──秘密正来自暴龙的两个大头。   蓦地停下,倾城转身出剑,“分胜负吧!”力量仓促中收不住势子,庞大身躯踉踉跄跄的直冲过来。   “水月流拔刀术.倾城一刀斩!”木剑以至刚发动,冲破阳性力场,瞬间刚化为柔,切进阴性罡气。   刚柔瞬变,使倾城手臂承受了巨大的负荷,毛细血管嘶嘶震裂,鲜血染红木剑。代价不菲,收获更大──双头龙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左侧挨刀的头上肿起个西瓜大的包!   “大笨蛋,拖了这麽久,想偷懒是不是?”暴跳如雷的水月仍不满意。   “才没有,我是花了大力气才破解了它的特技……”倾成委屈得辩白道。   “特技?特你的大头鬼!”   “不欣你自己试试看!”倾城也火了。   冷笑一声,水月不再理会倾城,径自走上前来,“白痴蜥蜴!快起来!”黑亮高雅的鹿皮小蛮靴重重踩在龙头上。   力量被剧痛惊醒,愤怒的扑向水月。   “死!”水月出剑,九尺阿修罗划破长空。   “小心!”倾城看出水月用的是至刚之劲出招,狡猾的暴当然是用阴劲力场抵挡。 “上当了……”正要出手相救。闷雷似的气爆声响起,满天血雨随即洒下。   锵!潇洒的收剑入鞘,水月银发飘逸。那剑不仅破了龙的力场,余力未尽,顺势将力量的双头一并斩落。   “不管多强的力场,一旦超过负荷,必然崩溃。”   望著发色渐渐转黑的水月,倾城只有苦笑,对这个女魔王他还能说什麽。   (飞龙上)   “小五,那个神龙巴哈姆特到底什麽模样?真如神话所说:身长十丈,双翼遮天,声如惊雷,疾若闪电,有吐火喷冰之能?”   “本来是的,但自从诸神之战後,大人就变成另外一副相貌了。”星期五微笑著回答。   “另外的模样?”   “如果不事先说明,不会有人知道它就是昔日的神龙。”   “啊?到底是……”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就像一只……”   (三圣湖畔)   “能打扰一下麽?”神秘老鼠再次出场。   “哇!老鼠!”水月掩口惊叫,仿佛遇上了恶魔,丢下倾城飞一般地逃之夭夭。躲在树後偷偷露出半个脑袋,她娇嗔道:“倾城,快把它摔死,要不……扔到湖里淹死也行。”   “哎吆,果然最毒妇人心。我说,你们踢我场子杀我兄弟也就罢了,现在又要虐杀我老人家,眼中还有天理王法?”   倾城:“老人家……”   巴哈姆特:“无论如何,我要讨回点公道。看你还算是尊老敬贤,我老人家也不会为难你,陪我走一趟吧!”话音方落,一个黑色光球出现在身前,倾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吸力拉了进去,黑洞关闭,两人凭空消失了。   “啊~巫师老鼠,把叶子还我!”水月气的暴跳,却又无计可施。   “哈哈,非天小姑娘,别生气,我只是借你的小情人说句话,不会伤害他。”   “讨厌,倾城是我的,才不借给你!还有,他不是我的情人 ……”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飞龙上)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星期五语出惊人。   “老鼠?”胡克只觉得好笑。   “是啊,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   “惨了!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胡克有不祥的预感,“可别上当……” 第八章 魔导神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 “那当然。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   “巴老,这里就是贵府吗?怎麽……看起来像条阴沟。”   ”唉……而今老矣,不复当年英雄本色。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竟然沦为下水道。仔细想来,还真他妈的蹉跎……”巴哈姆特英雄气短,满眼失落。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老人家,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   “报仇?”   “对呀!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杀了您的兄弟吗?”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 “场子?兄弟?哇哈哈~~~~~”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险些滚进烂泥坑。   “笨小子!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你还当真?我堂堂一介天神,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龙族三圣,不过是以讹传讹,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   “非天?”   揉著笑痛的肚皮,巴哈姆特解释道:“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她的真面目,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又称非天。”   “水月是神?”倾城大惊失色。   “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诸神之战後,经过万年潜修,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听来不可思议,倾城却不能不相信。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   “那当然了!”巴哈姆特一脸得意,“想当初,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魔导操纵师’的大神呢。我,神.圣.平那小鬼,阴阳明镜老巫婆,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合称创世四贤者,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   “你认识娘娘?”倾城惊喜的跳起来,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 ─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   “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这是初步‘神化’的特征。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海蓝正是她的标志。”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心想:“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也未免武断了些,以自己而言,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红,白三种颜色。依它的理论,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   “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   “太高深了?”   “不是高深,而是来源有问题。”巴哈姆特解释道,“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大部分人所共有的,想必也不是什麽高深的知识,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当然,对於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还是个伟大的成就。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你所拥有的,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   “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倾城受教了。”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   “哈哈~智慧我可不敢当。与女娲不同,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   “咒文?魔法?”倾城一脸希翼,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欣然一笑,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   “既然存在神,既然存在精神力量,那麽咒文与魔法的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一般来说,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把个人的意愿存在於感动中,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进而引发神迹。   一般来讲,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这样才利於引起更强的共鸣。当然,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   1)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   2)咒文相对於神的亲合度,即感染力。   3)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   另外,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 “原来如此!”倾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自己的“灵言”正是“魔导之道”的入门基础。   “嘿嘿,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   “唔……”倾城很想求教,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自己与之非亲非故,又怎好意思开口?   “怎麽?你想学习魔导之术?”   “嗯!”   “哼哼~好吧!我老人家大限将至,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索性便宜了你吧!”   “神不老不死,怎会大限将至?”倾城顾不得什麽魔法了,不知不觉中,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傻孩子,别替我难过。”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为了活命,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万年来,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为什麽不找个人来附身,就像水月?”倾城不解。   “哈哈~~”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此刻的他,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 “非天也罢!女娲也罢!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悟得明白。”   “转世又怎样?附身又怎样?永生又能怎样?身为天神,为了苟延残喘,继持生命,到底还得依靠人类,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   “活著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   “你不明白。附身於人,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身为神的一面,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而身为人的一面,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後果。人神皆不自由,何苦来由!不但自己受束缚,还害苦了宿主。”   倾城怎会不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不禁为之叹息!他又怎知道,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著莫大的危机。   “别为我难过,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   “不错,谁都不知道神死後会变成什麽。但我却坚信:死亡,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这个猜想是否正确,我要亲自来验证。”巴哈姆特信心十足,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一旦相信,不知怎的,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是恍然大悟,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还是别的什麽?难以言喻的感觉,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麽,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   “好了,别想那麽多,我们开始吧!”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开始传授魔导奥义。   ”魔法呀,其实很简单。既然你与女娲共生,应该较适合魔法……”   “我不想当医生,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   “闭嘴!少挑三捡四!给我听好……”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   (三圣湖畔)   “不太好吧……”胡克面有难色。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   “什麽不好?少废话!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当著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可是,倾城也会被……”   “他若死了,我来陪葬!”水月斩钉截铁的道。 摸摸鼻子,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悄悄拉著星期五道:“看到了吧,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   星期五似懂非懂,但只要是胡克说的,在她而言,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於是用力点头。这种爱情也够可怕的了。   “咦……,怎麽这麽大的烟?”   “咳咳,好呛!”   “天哪!失火了!”   “快逃命!”   一人一鼠钻出阴沟,狼狈逃窜……   “妈的,总算逃出来了。一定是那个三八放的火!不──得──好──死──呀!─ ─”巴哈姆特顿足锤胸的大骂道。   “水月殿下!”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是非天那恶婆娘干的好事!三八婆娘,快出来~”巴哈姆特发出挑战宣言,“哼!量你也不敢来!倾城,知道她在哪儿麽?我老人家要狠狠教训她……”   “在你身後,一直都在。”倾城苦笑。   惊愕地回头,水月那张出离愤怒的俏脸果然敢高悬头上。   “哈……哈,小、小姑娘,又、又见面了。”巴哈姆特的英雄气概让狗吃了。   “死、老、鼠!”水月化身为猫。   “啊~老夫逃也。倾城小子,来日再见!”   猫鼠大战在湖畔展开,为洗前耻,水月超越了对老鼠天生的畏惧,奋勇直追;为了逃命,巴哈姆特发挥出了远超鼠辈的潜力,逃窜如飞。   “臭三八,你要追到何时啊?!”   “啊!好痛!!”   ”嘻嘻,打中了!!”   “非天臭婆娘,石子击头之仇,不共戴天!我巴哈姆特大人……”   “似乎玩得很开心呢,水月殿下。”倾城微笑著注视著渐渐远去的身影,“不管怎样,水月应该不可能自寻死路。”想到不久於世的巴哈姆特,倾城心情又沈重起来, “女娲娘娘想来也不会那麽傻……”   猛地,心似乎抽搐了一下,冷汗淋漓而下。   “倘若人神命数等齐,只有一个方法……”“今世无缘,来生再聚……”   “忘了我,我才会永存……”只言片语,刹那间,清晰明了起来。   “死亡……”泪水夺眶而出。   “娘娘……”心底悲伤地呐喊著,倾城终於明白了自己不久前为何会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尝试灭亡之道的天神,恐怕并非仅有巴哈姆特而已。 第九章 宿命   “於是你就跟那臭老鼠喝茶聊天,而我则在湖边像白痴一样到处找你!”水月咬牙切齿恶狠狠的盯著倾城。没追到巴哈姆特,实在有点儿怒气难平。   “呃,才没有!我真的不……不知道他在哪里。”倾城打定主意,宁可被水月咬断脖子,也绝不出卖朋友。   胡克不想再欣赏他们打情骂俏,提议先回贝迦古城,“小五,把飞龙招来,我们回去吧!”   星期五欣然颔首,抬头向天,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小五?嘻嘻~嘿嘿~,倾成笑得不怀好意。没想到半天没见,两人的关系又突飞猛进。   “星期五还真是温柔,不像某人……”想到这儿,他悄悄偷看水月。   “干嘛鬼鬼祟祟?老鼠同党!”可惜还是被发现了。   “嘿嘿……没,没什麽。咦……飞龙来了!”   果然,一道飞影自天边驶来,由远及近,刹那间便飞抵四人上空。   “这是飞龙?明明是战斗机!”轰隆隆的马达,急速转动的螺旋桨证实了倾城的判断。   “铁甲飞龙!”星期五解释道。   舱门一开,龙腹中钻出数人,为首的正是贝迦老族长。   老人一笑,指著“铁甲飞龙”,对惊呆了的众人道:“这架飞行器是旧世界的遗产,让诸位受惊了。”   飞龙腹内甚为宽敞。驾驶室、休息室,甚至连弹药库都完好无损的保留著。老族长身兼驾驶员,刚要发动引擎起飞,水月发现倾城不见了。   大家连忙四处寻找,找遍了舱内舱外也不见他的踪影,正无计可施,恐怖而又熟悉的狂笑自头上响起:“哇~~哈哈~~,好嗳~~涡轮喷气引擎,核反应能源中枢,钛合金装甲,光束发射器,空对地导弹,自动扫描仪、垂直升降系统……咦?呀……轰隆隆”中枢控制室舱门猛地撞开,一物从中滚出──全身沾满了机油燃料,怀中还抱著一堆不知从哪拆下来的零件。脏兮兮的一张脸还在傻笑,正是离奇失踪事件的主角倾城。   “两个月来,我们一直住在贝迦古城。城内的古文明让我著实感受到了旧世界科技之伟大。而如此伟大的文明竟会毁於众神之战,真是四神文明史的憾事。神应有神的规则,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来干涉人的生存发展。我真不知该如何完成女娲娘娘的愿望,神国的创建,任重道远,岂是我小小的叶倾城所能担负……   对了!听说贝迦古城还隐藏著一个只有城主才知道的大秘密,那才是贝迦文明精华所在!真想知道是什麽……   过不了多久,胡克就要和星期五成婚了,真是好羡慕他……   水月越来越不正常,每天都发狂的逼我练功,动不动就发脾气,总是烦躁不安。除了我,谁也不敢接近她。   两个月来,我也一直在向巴哈姆特大人学习白魔法,除此之外,我也接受了他的研究方法──实验。   我决定从理性分析的角度入手研究内功的本质。说到研究,自然少不了水月的帮助。於是,她就成了我的试验品。”   ──《倾城日记》(119年6月18日)   对於充当“小白鼠”,水月当然不甘心。   “感觉比被强奸还不如,我的神功在哭泣!她像妓女一样任你摆弄,还得主动摆出各种姿势……”   “不会吧?!我……只是想通过测量统计,归纳出阿修罗功的势函数……”   “我听不懂你的大道理,对我来说,你的研究没有任何意义!”   “可是……为什麽又同意合作了?”   “哈哈~我又改变想法了嘛。比如,我可以这样想: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狗,阿修罗魔功则是我手中的飞碟。我把它远近高低的抛出去,而你则高兴的跑过去把它捡回来,递给我,还兴奋地催促我再次抛出,抛的更高更远,以体现你的能干。既然如此,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成了狗?”倾城不是气愤,而是悲哀,发自心底的悲哀。   在她面前,他的神经都麻木了,即使被骂都不知该如何生气。而水月呢?也比狗好不了多少,只能用欺骗自己来麻痹自己。欺骗自己说一点都不在乎他,她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高兴。她费大力气找出个“主人与狗”的道理来,并非有意侮辱倾城,只是在消除自己的不安与恐慌……   “我们……这到底算是什麽呀?!”倾城再次对自己与水月的关系迷惑不解。   当然,苦心研究也不是没有结果,倾城终於揭开了“阿修罗魔功”的秘密,“目神通”的猜想有了实现的可能。   平静的日子终有尽头,新.雅兰斯是天堂,但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天堂。三天前,一夜之间城内满街遍布老鼠尸体;前天,水井旁躺著一堆被残酷虐杀的猫;昨天,菜园里发现了数只身首异处的狗;今天,天还没黑,街上就空无一人……   夏日月空下,倾城拉著水月陪他乘凉。两人并肩而坐,好一对金童玉女--不,更像一双谪凡仙子。   “……从那以後,王子与公主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   “怎麽?不喜欢?那……我再讲个笑话可好?”   “倾城……”水月神色有些焦躁不安,“别再讲了。”   “听厌了?”   “不是。”摇摇头,水月道,“今天……心情不好。”   “天气太热?要不,我帮你扇扇子。”说著,倾城摇起了手中的纸扇。“熏过檀香呢,闻闻看,香吗?”   凉风徐来,清香沁人心脾,水月却越发烦躁,“我要走了。”霍得站起身来,她只想快快逃走,去做一件能平心静气的事。   “别急呀,亏你名叫‘水月’,月色正美,怎能不细细观赏?”拉住她的手,倾城把她按回竹椅上。“你呀,什麽也别想,安安静静坐一会就好咯。”倾城温和的笑道。   “烦死人了~”   “心烦?一定是太累了,不要紧,我来帮你按摩吧,包你心平气静,疲惫全消。”不容水月反对,倾城拉过椅子坐在她身後,“乖乖坐好,我的技术真的很高明哦,可是昆仑秘传的推拿术呢。”   水月一如既往,没法反对倾城的意愿。本就愿意留下来陪倾城的水月(表)自然无话可说,就连急著离开的水月(里)也立刻妥协在他灵巧的双手下。   倾城没有骗她,果然,恰到好处的推拿趋散了水月的杀意,她睡意朦胧。   “可好些了?”倾城任由水月靠在胸口。   娇慵地点点头,水月换了个较舒服的睡姿,口中还喃喃自语道:“枕头……” “睡前先回答一个问题可好?”倾城悦耳的嗓音仿佛来自天际……”   “前天是猫,昨天是狗,今天该轮到活人了吧?水月,你可嗅到身上的血腥?”   水月没有动,也没有回答,只是本已松弛的肢体渐渐僵硬起来,如云青丝化为冰雪。   “你在生气,为什麽?”片刻後,她幽幽问道。   “为了那些无辜生灵。”   “……”水月默然。   “为什麽不停止杀戮?这很快乐吗?我知道,另一个水月很善良,她并不喜欢流血!只为了你自己的心意得到满足,就可以不考虑她的感受?”   “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杀戮。……你不懂……”   “我不懂你的心事……可我知道杀生很痛苦。‘权利’死时的惨状让我作恶梦,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生命消亡时的景象。”   “杀人更痛苦!因为是同类!”   “既然知道,为何还不停止?你知不知道,另一个水月在为满手血腥而哭泣……她每晚都睡不安稳,一睁眼就是帝国、雅兰斯……无数不知名的冤魂来索命!”   “我比你更懂她的痛苦。”   “你知道水月为这里命名为新.雅兰斯的心情吗?你知道她要刻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木偶的心愿吗?那是在为你赎罪!你根本不是水月,水月只有一个!只有一个善良的水月。”倾城有些激动,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这样做也是为了她。……我活的太久了……”   “……那又如何?”   “现在的我,早在旧世界就存在了!而另一个水月,才二十四岁而已,只是个孩子。”   “……”   “也许你不信,但我不得不说,杀戮是维持我们生存的唯一方法。你可以叫我水月.里,也可以叫我阿修罗王……或者恶魔。我比任何人都更憎恨血与死,可我…… 不能停止杀戮。人类不需要善良的魔鬼,为了维持善恶两极,我只有继续活下去,活在血与火,死亡与杀戮的阴影下!   恶魔存在的目的就是作为人类道德观的反例,就是要证明邪恶的存在,就是要让人们指著我说:“看吧!那就是神的敌人,那就是恶魔,那就是邪恶与罪孽!而我,只能满足他们的愿望,满心欢喜的期待著邪不胜正的宿命,盼望报应到来的那一天。我的生命,注定与幸福无缘。”   “……神……的宿命。”   “不错,我是神,恶神之王阿修罗。恶,也有存在的意义;恶魔,也有恶魔的救世主!没有恶,何来善?没有战争,何来和平?众神之战後,我再次转生,与水月共生。那时起,我就有了人类意识,就开始为自己满手血腥而痛苦。这些年来,只是苦了另一个水月了,倘若我不再杀戮,人类就不再需要我,不再相信阿修罗的存在。没有人类信仰支撑,我们只有死路一条。即便死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人们还会制造另一个恶神,还一样有杀戮。没了阿修罗,还有撒旦,还有路西法,还有千千万万凶神恶鬼!我只有继续生存下去,我不能让善良的宿主作无谓的牺牲!”   杀戮与破坏也是人类的信仰?向恶之心比向善更强大?水月的自白让倾城更进一步了解了“神”的无奈。除了同情与怜悯,他又能如何?他叶倾城不过是个小人物,没有力量解放非天之宿命。他愿意分担水月的痛苦,可这终究不过是句空话。   和平的新雅兰斯不需要水月的存在;离去,已是势在必行。孔雀历119年8月,这一刻终於到来…… 第十章 风之子   孔雀历119年8月,朱孔外海   两艘战舰一追一逃,渐渐接近新.雅兰斯海域。前面一艘高悬骷髅旗,赫然是黑胡子舰队的旗帜。後面追逐的大战舰高悬帝国军旗,是孔雀海军的飞鱼式战舰。   “报告代舰长,燃料用尽。”   “前面有个岛屿,我们是不是……”副官暗示弃船逃生。   代舰长--高颀俊逸的黑衣少年默默脱下外衣,“我和他们谈谈。”   “可是……”   “放心吧!我北条龙之介只要自由不要战争,你们先上岸,孔雀军由我来应付。”   (孔雀军飞鱼战舰)   “海盗船搁浅了,次将大人,是否靠近?”   “哼!区区海贼,也敢在本将军面前嚣张!”孔雀军指挥官冷笑著挥了挥手:   “不必靠近,开炮击沈它!”   “是!”副官立刻传令开炮。   (海盗船)   “代舰长,孔雀军调整方位,似乎在校正攻击角度!”了望士带来了坏消息。 “要开炮?!”失去了还击能力的黑胡子军有些慌乱,众人目光都集中在代舰长龙之介身上,等待他的决定。   手中握著上百人的性命,龙之介也无万全之策。咬咬牙,猛地一挥手:“降旗!由现在起,本舰不再是海盗船!”龙之介决定向孔雀军屈服,“全军撤离战舰,不要做无谓的牺牲!”   “代舰长,您先上岸。”   “不,我要与孔雀海军统帅谈谈!我们并没主动与孔雀军开战,应该还有斡旋的余地。”龙之介一把扯下黑胡子军战旗,缠在手臂上,“战舰是我们生存的工具,平白让人毁了,我有何脸面去见胡克大哥?准备小船,我不欺人,但也绝不受制於人!”   (孔雀军舰)   “次将大人,敌军有艘小船向我军驶来,好象是使者。”放下手中的望远镜,次将格兰特下令暂停攻击。“让他上来,想必是前来求饶乞命的海贼头目。”   (新.雅兰斯海滩.礁石训练场)   “咦?水月殿下,快看,有海军交战!”   “是孔雀军!飞鱼巡洋舰……”水月肯定了倾城的判断,“可是,那标志明明是母亲的亲卫第一军,怎会……”   “好嗳,那只大船一定是来接我们回孔雀的!”倾城欣喜若狂,顾不得练剑,向海中奔去,“我去打招呼咯……”   “砰!”倾城跳进大海,以“优美”的狗爬式一耸一耸的追向军舰。   “傻瓜!那不是我的第二军啊~危险!”水中的倾城早已远去,哪还听得到水月的劝阻。   (孔雀军舰)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黑胡子舰队代舰长,北条龙之介!”   “北条龙之介?无名小卒!海盗头子还敢自称舰长!”格兰特不屑一顾的冷哼道。   “是否舰长并不重要,本舰今次出海并无侵犯孔雀海域,请大人高抬贵手,放我们一条生路。”龙之介单膝跪地,双手奉上军旗。在海上,这是表示尊敬的最高礼仪。一般说来,除非有深仇大恨,对方都会接受旗礼,不会赶尽杀绝。海上风大浪大,谁都难免碰上个天灾人祸,多个朋友就是多条生路。再说,黑胡子舰队的确只是路过孔雀,连弹药都没准备妥当,当然不是冲著孔雀军来的。黑胡子与水月有隙,但那是第二军的私事,依惯例,不该由第一军越俎代庖,与海盗为仇,终究不是明智之举。   可惜,这位年轻的次将大人是初次任职海军,根本不懂这些道理。   “放了你们?休想,我还没有仁慈到宽恕海盗的地步!”一挥手,格兰特下令开炮。   “慢著!”龙之介鬼魅般闪到他身前,“本舰战旗已降,不再是海盗船,依据《四神海则》,你不能赶尽杀绝……”   一把推开龙之介,格兰特怒骂道:“去它的《四神海则》,海盗到死都是海盗!”   “嘶哗!!”龙之介一把扯开外衣,将黑色战旗裹在上身。“好!你留活路,我就让你死!”言罢,身形一隐即现,霎那间便移到桅杆旁。抬手一掌,旗杆应声折断。扯下帝国孔雀旗代之以海盗军旗,龙之介沈声道:“我对海神起誓,要以汝等鲜血,祭此维京战旗!”   “给我乱刀分尸!”格兰特恨透了龙之介,挥手下令围杀。龙之介天生神速,来去如风,手中大旗如狂龙飞舞所向披靡,中招的孔雀士兵非死即伤。   “好快,完全是本能!”格兰特不得不承认,龙之介是个可怕的敌人。“闪开!” 按捺不住心中怒火,格兰特决定亲自出手。众士兵闻声退下,把龙之介围在当中。 “啪!”紧要关头,一尾活鱼也跳上甲板凑热闹。   “嗨,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活鱼”自我介绍道。   变故突起,格兰特不知所措的愣住了,搞不懂这美人鱼是何来路。   “叶……叶姑娘……”龙之介实在想不到会在此时遇到倾城,惊喜交加,“叶姑娘”也不假思索便脱口而出。   “在下叶倾城,‘姑娘’二字不敢当呢。”倾城含笑答道。   见二人相识,格兰特想当然的认定倾城是龙之介的同党,吩咐手下一并拿下。“ 一丘之貉,统统该死!纵是女人,也不能放过!”格兰特不打算再纠缠下去,缓缓逼近两人,寻找出手机会。   “喂,何必动手?你们不是来找春江水月殿下?”   “春江水月?哼!第二军嚣张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女帝驾崩,如今是金鹏殿下的王朝,春江水月算什麽东西!”格兰特年轻气盛,对关於水月无敌的传说一向不以为然。   “慢著!与他无关!”龙之介推开倾城。   “去死!”格兰特掌心一亮,宛如灯火乍明,千百道光芒飞溅而出。以自身为核心,形成一个向外迅速辐射的光球,刹那间便将两人淹没。   “朱雀光术!”龙之介暗自叫苦。他低估了格兰特的实力,靠本能作战的他,根本无法与孔雀皇家威名远扬的稷下正宗“炎流”(又名朱雀之光术)剑士相抗衡。一把拉住倾城衣袖,凭借天生神速,龙之介全速飞退,总算脱离了光剑的杀伤区域。受掩护的倾城毫发无损,可他自己却挨了两剑。被高能光剑所伤,比受到冷武器攻击更惨,伤口被高温灼伤,痛苦倍增。   “你受伤了!?”倾城想不到格兰特出手这麽狠毒。   “不要紧!”咬紧牙关,龙之介决定主动出击。   “逃得再快也没用!怎麽快,也快不过光!”怜爱得抚拭著光剑,格兰特没把面前的对手放在眼里。   “倚仗武器威力,不算是真正的战士。”龙之介单手擎起丈二大旗,“报上名来!北条氏不斩无名鼠辈!!”   “稷下学士,大凶.格兰特!”人随声起,格兰特如鹰击长空,光剑全力催发,丈长金光映日生辉。“朱雀炎流.天下大凶!”剑气凌空扫下,与明晃晃的阳光水乳交融   急速冲前,龙之介战旗斜刺,长虹经天般迎向空中光剑。二人一错而过,剑旗相交,劲风激起奔腾的气浪。   “大凶剑客?!名不虚传。”拭去口角血丝,龙之介苦涩的一笑,“你输了!” “什麽?!”   “抱歉,你再也不能用剑了。”龙之介冷静的目光中有些许怜悯,“白云苍犬一念间”“呃……”格兰特脸色骤变,猛的捂住右臂。   ”碧海蓝天一线牵!”   断裂之声传来,右臂离体坠下,鲜血狂涌而出,金光没入碧海,大凶剑客失去了心爱的光剑。   “扶桑影流.二意神枪!”龙之介石破天惊的一击,直到现在才发作。   “我的剑……”格兰特脸色苍白,直愣愣的盯著大海喃喃自语,仿佛忘记了敌人的存在……   孔雀士兵见这位京都来的少年统帅神志恍惚,还道是中了龙、叶两人的魔法,皆吓的愣在当场,不敢轻举妄动。   倾城与龙之介更是面面相觑,不知他犯了什麽病。   “败可死可,失剑不可!”格兰特双目血红,挣扎著冲向船舷,阿吉,等我!” “扑通”落水之声随之传来。海面上,一抹淡红浮起。   “阿吉?谁呀?”倾城糊涂了。   “他的剑,稷下剑客,爱剑如命。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剑?值得吗?”倾城实在不懂格兰特的心理,“只有剑给人陪葬,哪有人为剑殉身?”   莞尔一笑,龙之介冷峻的脸上漾起微笑,“武器,也有尊严。感情这东西,可不只是人类之间才有的。”   转身走向船舷,龙之介脱下外衣,毅然跳下。似乎明白了什麽,倾城会心而笑。   孔雀军失去统帅,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正面面相觑,倾城又吼起来了,“发什麽呆,快来救人啊!”兵士们如梦方醒,立刻挤向船舷,扑通扑通跳下海。   “耶?动作还真快~”战舰四周人头攒动,倾城只好打消了下水的念头。凭他的 “狗爬式”还是不要献丑才好。   “快抓住她,别让那女贼跑了!”   终於有人想起倾城也是‘海贼’。   “喂,我不是坏人!”   没人听他申辩,对付“美女”,自然不好刀剑相向,几十张大网扑天罩下,绳子、套子数不胜数……   “水月流.神龙九天变!”“绝代美女”三胞胎现身,钻出了天罗地网。   “拔刀术.倾城一刀斩!”   “唔……好强的破坏力……蒸汽炉爆炸麽?”拭去眼角水渍,龙之介遥望战舰,恰好欣赏到了“倾城一刀斩”的发动。   “咦?打起来了?叶子也会发脾气哦~”水月负手而立。满眼笑意的她,似乎看得到倾城拔刀的英姿……   “别靠近我,小心受伤!”倾城收刀,“另外,千万别忘了,我是男人!” 第十一章 归航   “放下武器,举起双手!我们是新.雅兰斯独立军团,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再重复一次……”   “老公,只有我们两个也算得上兵团?”星期五谨慎的提出了疑问。   “当然!兵贵精而不贵多!你看,海滩上那群流兵散勇,准是杂牌军出身!”胡克信心十足。   於是,“新.雅兰斯独立军团”开始“包围”谜之流兵散勇。   “胡克船长!”   “胡克老大!”   “天哪!真的是你!”   “耶,怎麽……是你们!”流兵散勇怎麽与独立军团竟是一家人。   “原来‘杂牌军’是你的部下呀……”星期五作恍然大悟状。   (海滩上) “什麽?!母亲驾崩!”水月脸色苍白,旋即铁青。   “你……”一把抓住格兰特的胸口,“骗我!”   “事实就是事实,杀了我也无法改变!”大凶剑客无奈的苦笑。   “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公主殿下失踪後不久,女王就病了……”   “住口!她生病与我何干?”水月冷笑,“我是帝国第二军统帅,是堂堂“迦楼罗王”,少提什麽公主!”   “本来该是新任女王,可惜,你没能回京即位,现在是春江金鹏殿下摄政……”格兰特桀傲的反讽道。   一脚将他踢飞,水月俏脸凝霜,“春江金鹏算什麽东西?我想要的,谁也抢不走!”说著抽出长剑,狞笑著走向格兰特。   “不过是替人卖命,杀他何用……”龙之介忍不住劝阻道。   “你又是什麽东西,敢在我面前说三道四!”水月不买他的账。   “我不是什麽东西,可他毕竟是你孔雀军的人,而且又受了重伤……”   “我也不是什麽东西,但龙之介说得对,还是放过他吧!”倾城也表明了立场。六亲不认的水月毕竟不是疯狗,再怎麽著,她也舍不得连倾城一起咬。双目中的愤怒惊疑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失落与悲伤。   仰望苍穹,水月神色怆然,海滩风大,吹得衣袂猎猎作响……   倾城为她难过,陪在身旁;龙之介不想打扰他们,扶著格兰特悄然离去……   “对不起。”   “哦?”   “借你胸口用一下。”   茫然间,伊人入怀,温香软玉紧偎胸前,尚未销魂,强烈的痛楚自肩上传来;低头细看,清泪无声无息流下……   紧紧咬著倾城肩头,水月默默哭泣……   “很可笑吧,虽是母女,我对她却没什麽感情。”怀中人喃喃自语:“十年前,我在兰铃拼死作战,等到救她出困,你可知道……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麽……” “什麽?”   她说:“恶梦果然应验,‘魔鬼’救了我。’你听听,这是身为母亲该说的话吗?”水月委屈的抽泣著,“可现在……她不在了,我却伤心的……真恨自己没见她最後一面……那一刻,她或许对我好些……”咬紧倾城肩膀,水月强忍住哭泣。   拉起水月,倾城猛地站起身来。   惊异得望著她,泪光中,水月觉得倾城不再是倾城──银白的眸子就象自己(水月里)的发色一般闪亮……   “跟我来!”拉住水月的手,他大步飞奔。   跳过蜿蜒的小溪,穿过连绵的花海,夕阳下,倾城与水月飞驰在新.雅兰斯无尽的草原上……   直到贝迦古城上空的断崖处,他们才停下脚步。   “?”水月迷惑的望著倾城。   “看!那夕阳!”倾城指著落日。   “看到了……”   “荣光之落日,很美吧!”   是啊,可惜黄昏已近……”   “那就是你的母亲呀!她在望著你呢!”   对著夕阳,倾城用力挥动手臂,大吼:“女王陛下,请等等,水月殿下有话对您讲!”   落日仿佛真的听到了他的召唤,凝滞在天边,期盼著什麽,尽力发散著所剩不多的余辉……   “快!”   “母亲……”   “大声些!”   “母亲──”凄苦的呼唤声震四野。   “母亲──我是小迦啊!您可听的到?不是魔鬼,我是您的女儿!真的是您的女儿啊……母──亲──”   母──亲……   母──亲……   母──亲……   呼唤早已化为哭泣,回音却还缠绵不绝,在天地间回荡……   似乎感应到了女儿的思念,火红的光辉爱怜的抚摸著伤心的少女;秋风里,落日下的明月遥望夕阳……   几天过去了,水月还是无法从丧母之痛中恢复过来。倾城没再劝她,该劝的早就劝过了,让她静一静也好。   上次的海盗事件後,胡克与部下重逢。大家都厌倦了朝不保夕的海盗生活,干脆住进了贝迦城,不想再离开新.雅兰斯。   “格兰特与爱剑“阿吉”都被龙之介救上来了。不打不相识,我们反而成了好朋友。孔雀军自然不能留下,格兰特也得回稷下。   几天来一直在修理战舰,随时准备启程。胡克不记前嫌,主动相助,贝迦族人也热情相待。当然,我也有帮忙……虽然大多是倒忙。   说到龙之介,我们还蛮合得来。接触久了,自然而然的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仔细想来,他还算我第一个真正的朋友呢。胡克更像大哥,水月呢?说不清楚……”   -------《倾城日记》孔雀历8月13日   “老实说,你究竟是几月的生日?”倾城紧张地盯著龙之介。   ”那个……九月初十,怎麽了?”龙之介一脸警惕。   “九月初十?噢~太好了!”倾城激动的手舞足蹈,“终於有人比我还小,我可以做大哥啦!”   “大哥?你?”龙之介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不!绝对不行!”   “嘿嘿~北条老弟,大哥这厢有理了。”   “休想!”龙之介决不妥协。   “算了,我叫你阿介好咯。”   “阿介?好熟悉,我娘也这样叫我……”   “伯母还好吗?”倾城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自己的身世。   沈默。龙之介似乎陷入了回忆的深渊。良久,才说道:“早就过世了,十一年了吧,我八岁的时候。”   “对不起,让你想起了伤心事儿……”   “没什麽,都过去十几年了。再说,对我而言,也未尝不是好事。”   “好事?”   凄然一笑,龙之介缓缓道:“你不知道,我父母都是遇难而亡。不是天灾,是人祸。遇上海盗,都死了,就剩下了我!”   “……”倾城默然,他没想到龙之介有如此凄凉的过去。   “父母死了,我非但没有哭,连伤心都未曾有过;相反,我还很高兴,兴奋的大声欢呼。因为,我终於自由了。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的,知道吗?我整整八年没见过太阳、月亮;没见过花草,没见过暗室外的一切!我是天生的囚徒!!”   “为什麽会这样?难道……”   “为什麽?很简单。我的爹娘,根本就是亲兄妹!我天生……就见不得人啊~只能生活在阴影中……”   倾城不知该如何安慰他才好。   “不管怎样,不该出生的我,却偏偏活下来了,偏偏又是在素重礼仪的书香豪门。”   “肮脏的种子见不得光,只能被藏在暗室里,八岁了都没学会叫爹娘。可怕的暗室,暗的我第一次见阳光就被刺瞎了左眼!我的生命足足比别人晚了八年,作了八年猪!不!比猪都不如──猪还有抬头远望的权利,可我,除了墙壁看不到别的。”龙之介语气平缓,倾城却听的毛骨悚然。   “可是……你最後毕竟还是自由了啊。”   ”你是说那次航行吧?实话告诉你,他们不是带我旅行,而是想把我扔进海里淹死!我长大了,越来越不方便藏了……他们不忍心亲手杀死我,又怕假手他人泄漏了私情,只好把我放到小舟里,抛到海上自生自灭。正因如此,我才幸免於难。远远的,亲眼看著海盗击沈了他们的大船,从此做了自由的流浪者……”   “吃了很多苦吧!”   “嗯,不过我很满足。只要自由,我就满足了……”   “叶子,你呢?你的童年一定比我幸福。”   “也许,我也是自幼父母双亡,不过族人待我都很和善。长老,义父,还有女娲娘娘都很关心我,从没吃过什麽苦……我是个不太求上进的人,对我而言,最完美的生活当然是随心所欲,当这不可能实现时;能随遇而安也是福气,如果连这也作不到,随机应变也好。   可是,我也有自己的苦处。我从小就没有朋友,那种孤独,不是亲人所能填补的。”   “我们都是孤独的可怜虫……”龙之介叹道。   “是呀,两个可怜虫应该成为朋友。”   “同意!!!”   孔雀历119年8月1日,四神大陆上流传千古的两位传奇英雄“神王”叶倾城与 “风之子”北条龙之介结下永生不谕的友谊。   夜澜人静,幽灵似的白影推开窗子钻进倾城的卧室。“呼噜~~~呼噜~~~”倾城抱著枕头睡得正香,丝毫没觉察到有人入侵。白影站在床前,盯著他可爱的睡脸,悄悄伸出了魔爪。   “小懒猪!快起床!”肆无忌惮的践踏了夜行人准则,她嚣张地大吼大叫,纤手也落到倾城可怜的耳朵上。   “哎呦!好痛!”捂著惨遭虐待的耳朵,倾城愤怒地睁开睡眼。   “水月!”   “嘘!不要吵!我这可是秘密行动~”竖起手指要他禁声,可水月嚷的比谁都响。 “到底是……”   “别吵,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两人潜出贝迦城堡,来到海边,悄悄溜上孔雀战舰。   “呜~呜~呜~”号角声划破宁静的黑夜。当被惊醒的水手愤怒地冲进传令室时,发现了手执号角的倾城。   “别瞪我,是她的命令。”倾城毫不犹豫地出卖了水月。   “从现在起,我春江水月接管本舰,全体船员听著!立刻启航,重返孔雀!”   一番周折之後,水月以暴力控制了战舰,缓缓启航。   “叶子~叶子~你去哪儿……”远远传来龙之介的呼唤。   “阿介!告诉胡克大哥和巴哈姆特老先生,就说我有急事,不辞而别,请多包涵……”海风送来倾城的答复。   “一路顺风──”龙之介驻立海边,望著远去的战舰,惘然若失。   (战舰上) “怎麽突然急著回去?”倾城搞不懂水月究竟发什麽神经。   “怎麽不急?我可得把孔雀女帝的宝座抢回来,那是母亲留给我的!”   “那也不用连夜启航呀!”   嫣然一笑,水月大声道:“我以孔雀军统帅之名宣布,本舰正式命名为‘倾城号’!”   “耶?!”   “傻瓜!八月十五是你的生日哦。明天一早我就把‘百灵城’抢回来送给你作礼物!”   虽很感动,可倾城毕竟还保持著理智。   “我们只有两个人,怎能与百灵的千万守军抗衡……”   仰天长笑,水月傲然道:“我春江水月一人胜过千军!!”旋即又补充道:“你呢,则赛过万马。我们合起来就胜过千军万马咯!”   无可奈何的苦笑,倾城默认了她的疯狂。